有一个72岁的老人在工作28年后被单位辞退。单位给了1000块钱的补偿。合理吗?
这位无儿无女无老伴的老人今年72岁了。在一个单位里做清洁工。一做就做了28年。每天扫着街道。对待街道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的负责任。但在11年年底被单位无情的辞退了。在工作期间给老人一个月500块的工资。这符合现在的人均工资标准吗?被辞退后说给1000块钱的补助。这合理吗。单位还有点人情味吗?俗话说的好。日子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不是1天2天。而是28年。咨询有关部门。可却说老人年纪大了。过了年龄。不能处理。让和单位私了。可单位不让步。老人没有养老保险。什么都没有。你们让这个老人以后怎么生活?这个老人现在以拾破烂为生。一个72岁的老人还能拾多久?还能拾动多久?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让他怎么办?28年换来的是什么?老人说没指望过单位给他养老。但这个单位对的起这位老人吗?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吗?
请问各位。可以通过什么办法为这位老人讨个说法?麻烦你们说的详细一点。这位老人很需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