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安局报案,怎么在网上查询我报的案的进度?

各位知道的大哥们,告诉我一下好吗?
听说好像是进什么警为民服务的,然后输入密码就可以查了?啊网站叫什么?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目前没有相应的网站可以查询到进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扩展资料:

如何正确报案?

1、要在就近的地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2、打电话时,注意110接警员提示的要点,说明报警求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案由或事由、当时所在的位置等。讲述情况时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不夸大扭曲,如实反映。

3、对于重大报警案件,报警人最好能告知更详尽的信息,如发案(发现)涉案的人数,涉案人的体态特征、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

4、报警人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说明报警时所使用的电话号码,便于报警台与报警人联系。需要报警台为报警人保密的,报警台会采取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护报警人安全的工作。

5、报警人要尽量提供警情发生的确切位置,对于陌生的地方,可通过观察周围的公交车站牌或典型建筑物来为出警民警提供参照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门服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3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扩展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案刑事诉讼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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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目前没有相应的网站可以查询到进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各省市公安局应该都有对外的网站,其中就有服务板块,大多是正面宣传警方的形象,但是要查询案件进度,恐怕没有这个功能,原因很简单,只怕造成负面影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在公安局报案网上查询,我报案的进度也是可以查询的,只要公安局那里备案了就能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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