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04
4.5.4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计划的环境管理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所涉及的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由组织内部人员或组织聘请的外部人员承担,无论哪种情况,从事审核的人员都应当具备必要的能力,并处在独立的地位,从而能够公正、客观地实施审核。对于小型组织,只要审核员与所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就可以认为审核员是独立的。
注1:如果组织希望把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守法性审核结合在一起,就应当明确划分两者的目的和范围。本标准不涉及对环境守法性审核的内容。
注2:关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指南见GB/T 19011。
4.6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它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对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进行改进的机会和修改的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和外部相关方的交流,包括抱怨;
c)组织的环境绩效;
d)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关的发展变化;
h)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做出的,和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决策和行动。
管理评审应当覆盖整个环境管理体系,但不必在一次评审中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都进行评审,同时评审过程可以延续一段时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