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书籍受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1.受著作权法保护。
2.著作权法原来的第四条已经改了。
已经于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非法作品依然受著作权法保护,只是不能发表或者传播而已。其意义在于,一些美国大片就算在国内因违法而被禁播,你也不能卖它的盗版碟。同样的,黄色书籍虽然作者自己不能出版发行,但是别人出版发行的话,除了能给出版发行的人法律制裁外,作者自己也可以向出版人主张侵权赔偿,而这在2010年前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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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2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追问

这条已经修改了吧!

第2个回答  2012-04-22
黄色书籍属于违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违禁作品是指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最新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3个回答  2012-04-22
黄色书籍是法律禁止出版的作品。
第4个回答  2012-04-22
非法出版物不受法律保护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卢志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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