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事 被定罪 判坐牢 服刑是一种罚罚 随著服苦役完毕
法律上 不光采的过往 一笔勾销 从此就是自由身 又是一条好汉
法律上就是个普通平民 在香港是没有歧视的
都是平民一个 人人平等
在香港 市民有需要时 是有权向政府申领 *良民证* 用以证明此人三代忠良
在香港曾服刑的人 政府是不再会为其签发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的 亦俗称为 良民证
敏感的行业 如保安 警察 军队 或移民外国 没良民证是不会被取录/考虑的
市面上一般的职位 顾主没必要也不敢要求员工出示良民证 返大陆打工也一样
你可能不是香港的 才有此问题
顾主招聘员工 想知道他曾犯事( 重罪坐牢)与否
要此人出示良民证即可 拿不出良民证 哈哈哈哈
但香港没有顾主敢这样做的 (要求员工出示良民证)
****良民证是极个人的私隐 顾主无权取阅 ****
如此霸道的老板 不会请到员工 也没人会替他打工的 ........
参考资料:坐完之後 又是一条好汉 办什麼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