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情况下以年度为准),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1. 按相关规定,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
借: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以及福利基金
借: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3.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利润)
贷:应付股利
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4.等到最终年度结束,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其他有关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以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没有余额。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
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
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
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
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
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3.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
目(盈余公积补亏);
4.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
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
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题主您好,之了为您解答
分派现金股利是这样的哦!!!
宣告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一、年终决算,将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分配,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如为亏损,做相反分录.
二、未分配利润的账务处理
年终决算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应根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进行分配或弥补亏损.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法规定弥补期为5年,5年内弥补亏损的,可以用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在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时,不编写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人分配现金股利或者股本股利
① 宣布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② 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
贷:股本
5.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转作股本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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