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如题所述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 十一月 三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5号,邮编 100089)。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   黄友根   焦兴学   陶战驹   王素英   杨少杰   宋平健

            黄 旭    张文才   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张力欣   王厚余   丁  杰   方  磊    欧清礼   尹君平 

王云福   关象石   杨维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