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医院之间转院能开转院证明吗?和意外险有什么关系吗?

我弟做钢构从高处摔下来了,当时去了一个市下的第二医院,现想往同级的第四医院转,这样离家近点,可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说同级转不能给开,而且意外险也不给报,法律上有规定吗?真的不能转吗?还是是医院和办险人之间在搞小动作?还有意外险能陪多少?法律上对这类事的解决是怎样的?

可以的,同意外险没有任何关系的。

以河南省为例,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本统筹地区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当由统筹地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外转。县级医疗机构及经办机构为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时,应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行为参合人员指定医疗构。

参合人员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选择居住地的县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扩展资料:

转诊转院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合人员在即时结报医疗机构住院的,只需缴纳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2、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通过即时结报平台对垫付的新农合补偿费用提交网上支付申请,并打印《河南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汇总结算申请单》,连同参合人员住院收费票据(医保联,加盖住院收费章)、转诊证明经办机构联(急诊入院的,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证明代替)及知情同意书寄送到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邓州市政府-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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