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拿出牌号但没办完行驶证可以上路么?

我是青岛的车友,周5拿出号来但排不上队照相办行驶证,就是当天办完也是第2天拿证,请问在这期间(周末车管所不上班)我可以上路么?
而且我的车牌没按上 就放在前面挡风玻璃那,遇到警察在不违章情况下会把我扣下么?望专业人回答!谢谢您!

不可以上路。车辆上路必须车证合一。同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员不仅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而且机动车辆一定要悬挂号牌。

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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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不可以,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保险索赔凭证。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11-20

深圳购买新车后,提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过综合检测办理道路运输证!

第3个回答  2019-01-22
新车拿到车牌号但未办完行驶证,是不可以上路的,否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主会被交警处分。因为汽车号牌与行驶证是准予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但若车主办理了临时行车执照就可以上路。
第4个回答  2007-12-08
在本市跑没有问题,不会罚款和扣分的。因为新车在本市一般情况下交警不会管的。就是管你也有临时牌照啊,况且你牌照已经办了,只等拿行驶证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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