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商场团购中心,今下达通知每名员工不论岗位,每人均有义务每年累计销售三万的团购卡。若无法达到售卡额将做一定的处分。公司里本已设有业务部门,有业务员数名。如今办公室行政,财会,管理部门均要承担销售压力?请问该公司是否已经触犯法律?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部分新员工没有签订劳工合同,是公司单方面发布的任务消息,我们极力反对已经请员工代表跟公司进行沟通调解,但公司方面强调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若公司强调这些为员工的工作内容,需承担举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