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负担债务可以少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吗

如题所述

如果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多,当然可以少负担一些孩子的抚养费。因为,不管是还债还是抚养子女都是双方的共同义务。多做什么都可以。
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债务承担和抚养子女不要混为一谈,各自分清楚比较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双方可以协商。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5-03
两种是不同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其月工资的20%到30%支付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12-05-18
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让法院依法判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