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非因工死亡应该赔多少【丧葬费】【抚恤金】有没有【救济金】拿,

今天去社保局他说只给发15个月平均工资,丧葬费3个月,抚恤金12个月,我想问下有专业的律师能请教下,深圳市到底还有没有一个【救济金】6个月工资的,公司还会赔偿我们抚恤金吗?

深圳市宝安区非因工死亡应该赔多少【丧葬费:标准是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是没有【救济金】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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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4
  1,你描述的情形应该属于员工已经在深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除了丧葬费3个月,抚恤金12个月之外,没有救济金6个月工资。
  2, 关键在于员工是否在深圳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偿的标准分以下两种情况:
  A、如果在深圳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B,如果在深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如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2010年深圳月平均工资标准为4205元,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在广东省其他地方的均可按照本规定获得补偿,但是月平均工资各个市有差异,具体可上网查询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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