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报案案件审理流程

我晚上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回家,和一个开机动车的车主发生点口角~结果我被他拿砖头打伤头部,伤口不大~很是出了很多血,只有1厘米,之后我到医院做的脑CT,打的破伤风和做的皮试,并且给我开的药,共计花了600多块钱吧,(我也打了他~但是我确定他没有受伤,其实如果他不拿砖头我也不会受伤。)之后他开车逃逸了~我记住了他的车牌号。并且到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公安局的人问了我一些细节问题,并且做了记录,已经把打我的那个人的照片调出来了,并且叫我回家等电话,请问一般公安机关找到这个人到破案需要多长时间?(当时事发地点很黑,几乎没有第三者,如果肇事者不承认怎么办?)事情的发生时间到现在不足24小时。我因为脑部受伤没有去单位上班~如果找到这个人和解的话向他要多少钱合适?如果不和解的话他会被拘留么?拘留几天?
医生说我头上的伤也就3,4天就能好~如果伤好了的话在要求这个人赔偿是否会受到阻碍?

公安报案事件审理流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3、、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4、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5、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扩展资料: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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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对报案的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2个回答  2012-04-26
既然你也还手了,按照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你俩都得拘留,你伤势比他重,他拘留的天数会比你多。至于你所花的医药费,你可以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这个公安就管不了咯。如果伤势不是很重,建议你俩还是在公安机关和解比较好。但是公安机关可以调解一次,最后还是要到法院。
第3个回答  2012-04-26
首先要划分承担责任比例 在按照比例赔付合理的诉求费用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法定期限办理。追问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就是一个月喽?一个月的我头上的伤已经好了~如果再见面的话要赔偿是不是也少了~还有我这次受伤害的医疗费对方是不是要付?如果拘留的肇事者的话要拘留多少天呢?

追答

保存好相关发票或者依据 还是要等公安机关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

关于日期 没必要太苛刻。。。毕竟是大陆公安 你懂的 天命吧

追问

受的伤没什么事~主要是这件事令我很气愤~有没有什么捷径能快速的达到维护我利益的手段?

追答

民事纠纷不是很严重的 公安机关也不能立案 你可以找到他或者他的单位协调或者举报

追问

除了上单位进行举报还有别的捷径么?我上总公司人事部进行举报可以么?可以得到赔偿?谢谢你的热心啊~哈~

追答

这个就的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我也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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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4-27
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哪怕是轻微的剐蹭,对方逃逸对方负全责。
他打你,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必须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你的这个情况,打官司获得的赔偿大约2000元左右。协商的话,你要5000没问题。
你头好了不影响他对你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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