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
(1) 表示并列关系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
(2) 表示递进关系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荀子·劝学》
克生直臣,事我皇祖,干严谴而不悔。――《袁可立父淮加赠尚宝司少卿》
(3) 表示顺承关系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宋· 苏轼《石钟山记》
乡(通“向”)为身死而不受——《鱼我所欲也》
(4) 表示转折关系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
荆有余地而不足于民——《公输》
(5)表示目的关系 (可不译 )
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6) 表示假设关系
诸君而(如果)有意;瞻余马首可也。——《清稗类钞·战事类》
(7) 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
吾恂恂而起。——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8) 表因果关系
野芳发而(因而)幽香。——宋·欧阳修《醉翁亭记》
〈代〉(1) 你;你的
予岂不知而作。——《诗·大雅·桑柔》
余知而无罪也。——《左传·昭公二十年》
子归,殁而父母之世。——《国语·吴语》
尽于酒肉,入于鼻口矣,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庄子·徐无鬼》
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聊斋志异·促织》
(2) 又如:而翁(你的父亲)
(3) 这样,此
同是被逼迫,君而妾亦然。——《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4) 又如:而夫(此人;这人)
〈助〉(1) 表示偏正关系,相当于“之”,“的”
虞之与 虢,相恃而势。——《淮南子·人间》
(2) 与“上”、“下”、“前”、“后”、“来”、“往”连用,相当于“以”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系辞上》
〈语气〉(1) 用于句中,表示反问,相当于“难道”,“岂”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
(2) 用于句末,相当于“耳”,“哪”
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论语·微子》
〈动〉(1) 如,好像
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吕氏春秋》
(2) 另见 néng[1]
之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
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
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
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
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
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于
一、介词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二、连词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三、助词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
四、语气词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
五、动词(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
(3) 取 [take]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5) 又如:于何(如何)
乎
1、语气助词 2、介词,相当于“于” 1、语气助词 (1)表示疑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例: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 译文:男子也疼爱他的小儿子吗? (2)表示揣测语气,相当于“吧”。 例: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译文:圣人成为圣人,愚人成为愚人的原因,大概都出于此吧? (3)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注意区别与疑问语气之间意义不同) 例: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可欺,况大国乎? 译文:我认为平民百姓之间的交往尚且不相互欺骗,何况大国之间呢? (4)表示感叹语气,相当于“啊”“呀” 例: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译文:哎呀!燕雀哪里知道鸿鹄的志向啊!
(4)表示比较,可译为“比”“跟……比” 例: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 译文:因为我比你们年龄大一点,不要因为我(年龄大一点你们就不说了)。 见“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第二个乎解释同上。
你可以去百度百科找找,那里很清楚地注明了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