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公司在网站上写的文章版权属于自己吗?

最近在和一个公司谈工作。主要是我在公司的网站上发表原创文章供人浏览,然后到一定数量后公司可能联系出书(只是可能而已,还没有定)。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写的这些原创文章版权完全属于我吗?如果我将文章发表在公司网站以后单方面找到了出版社为我出书,我可以不受公司限制自由地将这些文章出版吗?还是说公司也享有这些文章的版权?请问用什么方法来保证这些文章版权完全是我的呢?

  楼上说的不全对。
  首先要看你的作品是否是你们公司委托你写作的,如果是的话依照02年新修订的著作法规定要看你和公司之前是否关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有约定(合同)。如果有约定那么按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也就是你)(02年著作权法第二章17节规定)。
  其次如果你的作品是楼上所说的属于职务作品,哪么根据著作权法第二章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所以说是否著作权归你主要看你是否在完成著作时使用了公司的资源(相对于你来说就是作品的参考资料等等),如果没有那么著作权归你。当然实现有合同的依照合同。
  所以说根据你的情况即便属于职务作品,你也是完全有可能获得著作权的,楼上根本就不懂法,别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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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5
网上发表的文学作品版权归作者,但是发表的网站一般有关于发表权、出版权的协议约定。
第2个回答  2008-03-11
您这种情况恐怕不能享有版权。

因为您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您只能享有署名权,不能享有版权。

职务作品具有哪些特征?

1、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作者应当是在该机构或社会组织领取薪金的工作人员,非临时且专为创作某作品而缔结非劳动关系的人员。

2、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3、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所谓工作任务,是指作者工作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所必需的活动或是直接服务于工作单位的法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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