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房补贴8万元,争取这个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审批合格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未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单)的人员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具有长沙市城镇常住户口,未享受房改实物福利分房优惠政策的中低收入无房户以及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未婚青年男25岁,女23岁以上)。
2.市政府批准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改项目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在街道办事处先审核盖章,然后由申购新房户主的所在区政府或区房改办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
购房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二)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三)现租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四)已核准盖章后的表格(一式三份);(五)购房者双方的技术职称(中级以上)、职务(科级以上);(六)其他要求出具的证件。
到长沙市住房办综合科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购房总价款=户控内面积户控内指导价+超户控标准25平方米内面积户控外指导价+契税+配套设施费
1.一般城市居民及职工购房户控面积65平方米,中级职称(科级)75平方米,高级职称(处级)85平方米。
2.经济适用住房分两种价格核定,一种为户控面积内政府核定的户控内指导价,另一种为超过户控面积25平方米内政府核定的户控外指导价。
3.超户控标准2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4.超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以外增加的配套设施及契税等费用另外收取。
长沙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扶持优惠政策,对土地出让金等几十项税、费实行减免,以降低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鼓励单位统一组织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条件的单位可按长沙市住房分配货币方案给予购房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对象每户只能购买一次,购房面积超过该户房改户控面积标准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按《长沙市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进入市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