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辨别苏联海军的职务旗

如题所述

苏联海军(俄语:Военно-морской флот СССР)[1] 由潜艇、水面舰艇、航空兵、海岸火箭炮兵和海军陆战队5个兵种组成,总兵力为47万7千人,其潜艇部队共有各型潜艇360艘左右,其中弹道导弹潜艇76艘,合计载弹973枚(包括核动力弹道导弹潜艇62艘,载弹928枚;常规动力弹道导弹潜艇14艘,载弹45枚),“台风”级是其最大最新者,载弹20枚;巡航导弹潜艇67艘(包括核动力51艘,常规动力16艘);攻击潜艇200艘(包括核动力76艘,常规动力124艘),“A”级(阿尔法)核动力攻击潜艇是目前世界上速度最快(41节),M级潜艇是世界上下潜最深的潜艇(1027米);其他用途的潜艇25艘。

至于职务旗这种说法还真没听过,海军旗先奉上

海军旗

太阳旗,悬挂于艉部,1935年5月27日废除。图16为1929年挂太阳旗的“诺维克”级轻型护卫舰“加里宁”号和“沃尔科夫”号。图17为挂太阳旗的“马拉” 号战列舰。

艏旗

1924艏旗与要塞旗(见图18、也可挂于陆地海军要塞建筑上,这是地位仅次于太阳旗的一面旗帜,也是十月革命后苏联发布的第一款专业艏旗,尽管布尔什维克们宣称扮碎一切帝俄符号,但这一款艏旗可说是恺撒旗的复辟,它在恺撒旗中央添加了一个白色圆形,圆形内为红星镰刀铁锤图形,旗长宽比为3 :2。中央圆形直径等于1/2旗宽,红星直径等于5/6 圆形直径。圣安德烈斜十字条的宽度等于1/10旗宽,白色镶边的宽度为1/25旗宽。底下白十字架条宽等于1/20旗宽。该旗1932年7月7日废除。图19为挂1924艏旗与要塞旗的波罗的海舰队“诺维克” 级轻型护卫舰。

军辅船旗

1924军辅船及军港交通船艇旗,标准1/4Canton式,该旗模仿1870年亚历山大二世的蓝色军辅船旗的使用规则,设置了两个版本:如果船艇指挥官是军事人员,悬挂左上角为太阳旗的版本(见图20);如果船艇由非军事人员指挥,则悬挂左上角为镰刀铁锤图形的另一版本(见图21),挂旗位置都在船尾。两旗均于1935年5月27日被废除。

1924海防要塞船艇旗,蓝色,“标准 1/4Canton”式,该旗模仿1913年尼古拉二世的圣安德烈要塞交通船艇旗的使用规则,设置了两个版本,如果船艇指挥官是军事人员,悬挂左上角为“1924艏旗”的 版本(见图22), 如果船艇由非军事人员指挥,则悬挂左上角为镰刀铁锤图形的另 一版本(见图23),挂旗位置都在艉部。 两旗均干1935年5月27日废除。

1924水道船、灯塔船和领航船旗,“标准1/4Canton”式,该旗模仿1907年尼古拉二世的圣安德烈军辅船旗的使用规则,设置了两个版本:如果船艇指挥官是军事人员,悬挂左上角为太阳旗的版本(见图24),该旗还可同时用作1924海军人 民委员会水文工作部主管旗;如果船艇由非军事人员指挥,则悬挂左上角为镰刀铁锤图形的另一版本(见图25)。上述两旗都在1935年5月27日废除。

武装力量最高主管旗

1924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及代表旗 (见图26),1935年5月27日废除。

1924战时苏联武装力量总司令及红军和红海军视察员旗(见图27)、这是苏联首次模仿西方国家设置“战时武装力量总司令”一职,由国家最高领导人苏共<布>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斯大林担任。该旗红星镰锤图形下为交叉的元帅杖,1926年3月1日废除,废除即日改用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旗,1935年5月27日再次废除该旗。

海军最高主管旗

1924苏联海军总司令旗(见图28), 1935年5月27日废除。

1924红海军总参谋长旗(见图29),“标准1/4Canton”式,1926年3月1日废除。废除即改用作红海军作战与训练局主管旗,1932年7月7日再次废除。

海军舰队主管旗

1924特别海战区海军总指挥官旗(见图30),“标准 1/4Canton” 式。

1924舰艇编队高级旗舰指挥官旗(见图31),“标准 1/4Canton” 式。

1924舰艇编队初级旗舰指挥官旗(见图32),“标准 1/4Canton” 式。

上述三旗均于1935年5月27日废除。

海军后勤主管旗

1924海军后勤部主管旗(见图33), “标准Canton”式,1926年3月1日废除。 1924红海军水兵培训机构主管旗(见图34),“标准1/4Canton”式,1926年3 月1日废除。

1924军港指挥官旗(见图35)“标准1/4Canton”式,1935年5月27日废除。

燕尾旗

1924通用燕尾旗(见图36),把1923通用燕尾旗上的太阳旗同比例放大至整个头部。旗长宽比为35 :1。

1924高级指挥官驻港宽边燕尾旗(见图37),白色,旗长宽比为5.5 :1,燕尾部分最小宽度等于1/2旗宽。燕尾长度等于头部太阳旗的长度。

1924舰支队指挥官宽边燕尾旗(见图38) 红色,旗长宽比为5.5 : 1。

1924分舰队指挥官宽边燕尾旗(见图39),红色,旗套穿短杆,短杆两头系旗绳系于主桅顶,旗长宽比调整为5 :1。 1924航道安全部主管宽边三角旗(见图40) 蓝色,旗长宽比为5.5 :1。 上述五旗均于1935年5月27日废除。 二战期间苏联海军舰艇分为4级,一 级为战列舰, 巡洋舰(再分为两级,1级巡洋舰,也叫装甲巡洋舰;二级巡洋舰,也叫岸防巡洋舰),二级为驱逐舰(包括驱逐领舰), 舰队鱼雷艇(或称小型驱逐舰)、潜艇三级为大型猎潜艇、浅水炮舰(莫尼特)、 大型布雷舰,四级为鱼雷艇、警戒艇、登陆舰和扫雷艇等。不同舰级挂旗规范也有所区别,总体说来一、二级战舰挂旗规范相同,三级与四级战舰挂旗规范相同。 图41为一、二级战舰处于系泊状态挂旗位置示意图,这些位置是1991年以 前苏联海军一、二级战舰的通行挂旗规范,挂旗名称随时间变化会有不同,但挂旗位置不变。图中①为艏旗位置,系泊中悬挂,航行时降下,2为观艇编队旗舰指挥官挂旗位置,如战舰处单舰航行状态,这个位置需挂对应的指挥官宽边燕尾旗。3为通用燕尾旗位置; ④为武装力量最髙级主管挂旗位置,当有国家领导人或武装力量或海军高级主管登舰挂此旗,航行中降下;⑤为艉部海军旗位置,如果战舰处于执行任务的航行状态,需降下尾部海军旗并挂在后桅斜桁; ⑥升海军旗,在这个位置的挂旗也称“斜桁旗”,如果战舰处于执行任务的停泊状态,例如接受检阅状 态,则只在尾部升海军旗,两处海军旗不可同时悬挂。

图42为图41 处于执行任务编队航行状态时的各处挂旗位置。

图43为战舰处于执行任务的单舰航行状态时,指挥官宽边燕尾旗的位置以及各处挂旗位置。

图44为图43处于系泊状态的各处挂旗位置,此时需降下舰支队、分舰队指挥官宽边燕尾旗和通用燕尾旗,在主桅顶部升1924高级指挥官驻港宽边燕尾旗,升艏旗和海军旗。如有最髙级主管登舰,还需在后桅斜桁升相应旗帜(见图45)。

卫国战争期间, 三、四级战舰无论处于系泊或是航行状态,都只在艉部挂海军旗,无需挂艏旗。因为它们大多不具备后桅,所以通用燕尾旗的位置只能在主桅的顶部(见图46),这个位置也可挂指挥官宽边燕尾旗,但需先降下通用燕尾旗(见图47)、1950年后挂旗规范有所调整,当处于执行任务航行状态时,需同一、二级战舰一样将艉部海军旗调换至主桅的旗绳上悬挂(见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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