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羽毛球的知识

我想知道一些关于羽毛球的知识(演讲用),尤其是在奥运会中的羽毛球项目,详细些。百科上面的太老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4-03
规则21分制,每球得分,奥运项目有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
男单选手有点多,头号种子就林单,还有小将鲍春来,陈郁等,女单选手是谢杏芳,张宁,比较出名的,混双有郑波,高菱,前段时间有提议说把羽毛球从奥运会上除名,原因是只在亚洲流行
羽毛球的起源
14-15世纪时的日本 ,当时的球拍为木质,球是樱桃核插上羽毛做成。这种游戏时兴的时间不长便消失了。

18世纪时,印度的蒲那城,出现类似今日羽毛球活动的游戏,以绒线编织成球形,上插羽毛,人手持木拍 ,隔网将球在空中来回对击。

现代羽毛球运动诞生在英国。1873年,在英国格拉斯哥郡的伯明顿镇有一位叫鲍弗特的公爵,在庄园里进行了一次“蒲那游戏”的表演。因这项活动极富趣味性,很快就风行开来。此后,这种室内游戏迅速传遍英国,“伯明顿”(Badminton)即成为英文羽毛球的名字。

羽毛球运动约于1920年传入我国,解放后,得到迅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我国羽毛球队已跻身于世界强队之林。70年代,国际羽毛球坛是印尼与我国平分秋色。80年代,优势已转向我国,说明我国羽毛球运动已达 到世界先进水平。羽毛球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将设男、女单打和双打4项比赛。
男单前五名
1 林丹(中国)

2 鲍春来(中国)

3 陈金(中国)

4 李宗伟(马来西亚)

5 盖德(丹麦)

女单前五名
1 谢杏芳(中国)

2 张宁(中国)

3 朱琳(中国)

4 徐怀雯(德国)

5 皮红艳(法国)

男双前五名
1 蔡赟/付海峰(中国)

2 延·埃里克森/马·汉森(丹麦)

3 郑在成/李龙大(韩国)

4 基多/塞蒂亚万(印尼)

5 陈甲亮/吴俊明(印/美组合)

女双前五名
1 杨维/张洁雯(中国)

2 高崚/黄穗(中国)

3 张亚雯/魏轶力(中国)

4 简毓瑾/程文欣(中国台北)

5 李敬元/李孝贞(韩国)

混双前五名
1 诺瓦·维迪安托/莉·纳西尔(印尼)

2 苏凯特·普拉帕卡莫尔/萨拉莉(泰国)

3 内·罗伯逊/盖·埃姆(英格兰)

4 谢中博/张亚雯(中国)

5 托马斯·莱伯恩/吕特·卡米拉(丹麦)
1. 球场

1.1 球场应是一个长方形,如图A(规则1.5除外);根据图中所示尺寸,用宽40毫米的线画出。
1.2 场地线的颜色最好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1 测试正常球速区域的4个40毫米x40毫米的标记(规则4.4),应画在单打发球区边线内沿,距端线530毫米和990毫米处(如图B、C)。
1.3.2 这些标记的宽度均包括在所画的尺寸内,即距端线外沿530毫米至570毫米和950毫米至990毫米。
1.4 所有场地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5 如果面积不够画出双打球场,可画一单打球场,如图D;端线亦为后发球线,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规则2.2)应放置在边线上。

2. 网柱

2.1 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网柱必须稳固地同地面垂直,并使球网保持紧拉状态,如规则3所述。网柱如图A所示,应放置在双打的边线上。
2.2 如不能设置网柱,必须采用其他办法标出边线通过网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细柱或40毫米宽的条状物固定在边线上,垂直向上到网顶绳索处。
2.3 在双打球场上,不论进行的是双打还是单打比赛,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均应置于双打边线上。

3. 球网

3.1 球网应是深色、优质的细绳织成。网孔方形,各边长均在15-20毫米之间。
3.2 网上下宽760毫米。
3.3 网的顶端用75毫米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穿过。白布边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3.4 绳索或钢丝须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能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部取平。
3.5 球场中央网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3.6 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

4. 羽毛球

羽毛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们混合制成。只要球的飞翔性能与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即可。
4.1 一般式样
4.1.1 羽毛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4.1.2 羽毛长64毫米至70毫米。但每一个球的羽毛从托面到羽毛尖的长度应一致。
4.1.3 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毫米至68毫米。
4.1.4 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4.1.5 球托直径25毫米至28毫米,底部为圆形。
4.2 羽毛球重4.74克至5.50克。
4.3 非羽毛球制成的球
4.3.1 用合成材料制成裙状或羽毛。
4.3.2 球托如规则4.1.5所述。
4.3.3 尺寸和重量同4.1.2、4.1.3和4.2;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可允许不超过10%的误差。
4.4 球的检验
4.4.1 验球时,站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须与边线平行。
4.4.2 一个具有正常速度的球,应落在离对方端线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
4.5 非标准球
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翔性能不变,经有关国家组织批准,可以变通以上条款。
4.5.1 由于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宜使用标准球时。
4.5.2 如情况特殊,必须更改才有利于开展比赛时。

5. 球拍

5.1 一把球拍的各部分如规则5.1.1至5.1.7所述,各部分的规格要求如图E所示。
5.1.1 球拍由拍柄、排弦面、拍头、拍杆、连接喉组成整个框架。
5.1.2 拍柄是击球者握住球拍的部分。
5.1.3 拍弦面是击球者用于击球的部分。
5.1.4 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5.1.5 拍杆通过规则5.1.6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5.1.6 连接喉(如果是这样的结构)连接拍杆与拍头。
5.1.7 拍头、连接喉、拍杆和拍柄总称拍框。
5.2 拍框总长度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
5.3.1 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串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变质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5.3.2 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
5.3.3 不论拍弦用什么方式拉紧,规定拍弦伸进连接喉的区域不超过35毫米,连同这个区域在内的整个拍弦面长不超过330毫米。
5.4.1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尺寸和位置应合理。
5.4.2 不允许改变球拍的规定式样。

6. 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拍、球、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的问题,由国际羽联作出裁决。这种裁决可由国际羽联主动作出,或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设备厂商、国家组织及其成员)的请求作出。

7. 运动员

7.1 “运动员”系指所有参加比赛的人。
7.2 双打比赛以两名运动员为一方,单打比赛以一名运动员为一方。
7.3 有发球权的一方叫发球方,对方叫接发球方。

8. 掷挑边器

8.1 比赛前,双方应掷挑边器。嬴的一方将在规则8.1.1或8.1.2中作出选择。
8.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8.1.2 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
8.2 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

9. 计分

9.1 除非另有商定,一场比赛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9.2 只有发球方才能得分。
9.3 双打和男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胜一局。
9.4 女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胜一局。
9.5.1 13平或14平(女子单打9平或10平)时,先获得13分或14分(女子单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选择“再赛”或“不再赛”。
9.5.2 这一选择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下一次发球发出前作出。
9.5.3 13平(女子单打9平)时不选择“再赛”,在14平(女子单打10平)时先获14分(女子单打10分)者仍可选择“再赛”。
9.6 选择“再赛”后从“0比0”开始报分,先获(规则9.6.1至9.6.4)再赛分数的一方胜该局。
9.6.1 13平再赛5分;
9.6.2 14平再赛3分;
9.6.3 9平再赛3分;
9.6.4 10平再赛2分。
9.7 下一局开始时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10. 交换场区

10.1 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10.1.1 第一局结束;
10.1.2 第三局开始前;
10.1.3 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时。
10.2 运动员未按规则10.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11. 发球

11.1 合法发球
11.1.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11.1.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11.4)。
11.1.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11.1.4 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如图F)。
11.1.5 发球开始(规则11.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11.1.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11.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11.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11.4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11.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11.5 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12. 单打

12.1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3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2.1和12.2的规定站位。
12.4 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2.5.1 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2.5.2 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13. 双打

13.1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13.2 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13.3.1 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3.3.2 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13.4.1 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
13.4.2 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13.5.1 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3.5.2 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13.5.3 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13.5.4 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13.5.1至13.5.3的规定站位。
13.6 发球必须从两个发球区交替发出(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7 任何一局的首先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员发球,然后由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再由,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13.8 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发球(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9 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14. 发球区错误

14.1 以下情况为发球错误∶
14.1.1 发球顺序错误;
14.1.2 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
14.1.3 在错误的发球区准备接发球,且球已发出。
14.2 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14.3 如果因发球区错误而“重发球”,则该回合无效,纠正错误重发球。
14.4 如果发球区错误未被纠正,比赛也应继续进行,并且不改变运动员的新发球区和新发球顺序。

15. 违例

15.1 发球不合法(规则11.1);
15.2 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
15.3 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5.4 比赛时∶
15.4.1 球落在球场界线外;
15.4.2 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5.4.3 球不过网;
15.4.4 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5.4.5 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5.4.6 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国家组织有否决权);
15.5 比赛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击球者网的这一方(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
15.6 比赛进行中∶
15.6.1 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
15.6.2 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
15.6.3 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5.7 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5.8 比赛时∶
15.8.1 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15.8.2 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击中球两次;
15.8.3 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15.8.4 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
15.9 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则18的规定。

16. 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6.1 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16.2 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16.3 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16.4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16.5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16.6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16.7 “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14的规定除外)。

17. 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7.1 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7.2 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17.3 球触及地面;
17.4 “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18.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8.1 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规则18.2和18.3规定除外)。
18.2 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第三局之间应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
18.2.1 国际比赛项目;
18.2.2 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
18.2.3 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除非该国家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一间歇)。
18.3 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18.4 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
18.5.1 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规则18.2和18.3的规定除外)。
18.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8.2所述除外)。
18.6 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18.7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8.7.1 故意引起比赛中断;
18.7.2 故意改变球的速度;
18.7.3 举止无礼;
18.7.4 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8.8 对违反规则18.4、18.5或18.7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
18.8.1 警告;
18.8.2 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18.8.3 对严重违反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18.9 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反者的比赛资格。
19. 裁判职责和申述

19.1 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19.2 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19.3 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11)。
19.4 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19.5 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19.6 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9.7 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19.8 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9.9 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9.10.1 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9.10.2 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9.11 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9.12 裁判员应记录与18条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9.13 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附图

图A 球场 (见规则1.1)
图B 双打场地正常球速区标记 (见规则1.3)
图C 单打场地正常球速区标记 (见规则1.3)
图D 单打场地 (见规则1.5)
图E 球拍 (见规则5.1)
图F 发球 (见规则11.1.4)
附∶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打到17分,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

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
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
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
在裁判允许下,比赛中球员可要求喝水、擦汗或拖地。
休息时选手仅能留在场内,教练可在场边指导。

1.球场 2.网柱 3.球网
4.羽毛球 5.球拍 6.设备的批准
7.运动员 8.掷挑边器 9.计分
10.交换场区 11.发球 12.单打
13.双打 14.发球区错误 15.违例
16.重发球 17.死球
18.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9.裁判职责和申诉
第2个回答  2008-03-29
1. 球场

1.1 球场应是一个长方形,如图A(规则1.5除外);根据图中所示尺寸,用宽40毫米的线画出。
1.2 场地线的颜色最好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1 测试正常球速区域的4个40毫米x40毫米的标记(规则4.4),应画在单打发球区边线内沿,距端线530毫米和990毫米处(如图B、C)。
1.3.2 这些标记的宽度均包括在所画的尺寸内,即距端线外沿530毫米至570毫米和950毫米至990毫米。
1.4 所有场地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5 如果面积不够画出双打球场,可画一单打球场,如图D;端线亦为后发球线,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规则2.2)应放置在边线上。

2. 网柱

2.1 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网柱必须稳固地同地面垂直,并使球网保持紧拉状态,如规则3所述。网柱如图A所示,应放置在双打的边线上。
2.2 如不能设置网柱,必须采用其他办法标出边线通过网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细柱或40毫米宽的条状物固定在边线上,垂直向上到网顶绳索处。
2.3 在双打球场上,不论进行的是双打还是单打比赛,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均应置于双打边线上。

3. 球网

3.1 球网应是深色、优质的细绳织成。网孔方形,各边长均在15-20毫米之间。
3.2 网上下宽760毫米。
3.3 网的顶端用75毫米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穿过。白布边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3.4 绳索或钢丝须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能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部取平。
3.5 球场中央网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3.6 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

4. 羽毛球

羽毛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们混合制成。只要球的飞翔性能与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即可。
4.1 一般式样
4.1.1 羽毛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4.1.2 羽毛长64毫米至70毫米。但每一个球的羽毛从托面到羽毛尖的长度应一致。
4.1.3 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毫米至68毫米。
4.1.4 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4.1.5 球托直径25毫米至28毫米,底部为圆形。
4.2 羽毛球重4.74克至5.50克。
4.3 非羽毛球制成的球
4.3.1 用合成材料制成裙状或羽毛。
4.3.2 球托如规则4.1.5所述。
4.3.3 尺寸和重量同4.1.2、4.1.3和4.2;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可允许不超过10%的误差。
4.4 球的检验
4.4.1 验球时,站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须与边线平行。
4.4.2 一个具有正常速度的球,应落在离对方端线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
4.5 非标准球
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翔性能不变,经有关国家组织批准,可以变通以上条款。
4.5.1 由于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宜使用标准球时。
4.5.2 如情况特殊,必须更改才有利于开展比赛时。

5. 球拍

5.1 一把球拍的各部分如规则5.1.1至5.1.7所述,各部分的规格要求如图E所示。
5.1.1 球拍由拍柄、排弦面、拍头、拍杆、连接喉组成整个框架。
5.1.2 拍柄是击球者握住球拍的部分。
5.1.3 拍弦面是击球者用于击球的部分。
5.1.4 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5.1.5 拍杆通过规则5.1.6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5.1.6 连接喉(如果是这样的结构)连接拍杆与拍头。
5.1.7 拍头、连接喉、拍杆和拍柄总称拍框。
5.2 拍框总长度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
5.3.1 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串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变质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5.3.2 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
5.3.3 不论拍弦用什么方式拉紧,规定拍弦伸进连接喉的区域不超过35毫米,连同这个区域在内的整个拍弦面长不超过330毫米。
5.4.1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尺寸和位置应合理。
5.4.2 不允许改变球拍的规定式样。

6. 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拍、球、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的问题,由国际羽联作出裁决。这种裁决可由国际羽联主动作出,或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设备厂商、国家组织及其成员)的请求作出。

7. 运动员

7.1 “运动员”系指所有参加比赛的人。
7.2 双打比赛以两名运动员为一方,单打比赛以一名运动员为一方。
7.3 有发球权的一方叫发球方,对方叫接发球方。

8. 掷挑边器

8.1 比赛前,双方应掷挑边器。嬴的一方将在规则8.1.1或8.1.2中作出选择。
8.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8.1.2 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
8.2 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

9. 计分

9.1 除非另有商定,一场比赛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9.2 只有发球方才能得分。
9.3 双打和男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胜一局。
9.4 女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胜一局。
9.5.1 13平或14平(女子单打9平或10平)时,先获得13分或14分(女子单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选择“再赛”或“不再赛”。
9.5.2 这一选择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下一次发球发出前作出。
9.5.3 13平(女子单打9平)时不选择“再赛”,在14平(女子单打10平)时先获14分(女子单打10分)者仍可选择“再赛”。
9.6 选择“再赛”后从“0比0”开始报分,先获(规则9.6.1至9.6.4)再赛分数的一方胜该局。
9.6.1 13平再赛5分;
9.6.2 14平再赛3分;
9.6.3 9平再赛3分;
9.6.4 10平再赛2分。
9.7 下一局开始时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10. 交换场区

10.1 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10.1.1 第一局结束;
10.1.2 第三局开始前;
10.1.3 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时。
10.2 运动员未按规则10.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11. 发球

11.1 合法发球
11.1.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11.1.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11.4)。
11.1.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11.1.4 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如图F)。
11.1.5 发球开始(规则11.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11.1.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11.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11.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11.4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11.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11.5 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12. 单打

12.1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3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2.1和12.2的规定站位。
12.4 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2.5.1 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2.5.2 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13. 双打

13.1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13.2 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13.3.1 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3.3.2 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13.4.1 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
13.4.2 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13.5.1 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3.5.2 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13.5.3 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13.5.4 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13.5.1至13.5.3的规定站位。
13.6 发球必须从两个发球区交替发出(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7 任何一局的首先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员发球,然后由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再由,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13.8 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发球(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9 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14. 发球区错误

14.1 以下情况为发球错误∶
14.1.1 发球顺序错误;
14.1.2 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
14.1.3 在错误的发球区准备接发球,且球已发出。
14.2 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14.3 如果因发球区错误而“重发球”,则该回合无效,纠正错误重发球。
14.4 如果发球区错误未被纠正,比赛也应继续进行,并且不改变运动员的新发球区和新发球顺序。

15. 违例

15.1 发球不合法(规则11.1);
15.2 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
15.3 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5.4 比赛时∶
15.4.1 球落在球场界线外;
15.4.2 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5.4.3 球不过网;
15.4.4 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5.4.5 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5.4.6 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国家组织有否决权);
15.5 比赛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击球者网的这一方(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
15.6 比赛进行中∶
15.6.1 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
15.6.2 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
15.6.3 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5.7 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5.8 比赛时∶
15.8.1 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15.8.2 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击中球两次;
15.8.3 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15.8.4 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
15.9 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则18的规定。

16. 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6.1 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16.2 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16.3 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16.4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16.5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16.6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16.7 “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14的规定除外)。

17. 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7.1 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7.2 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17.3 球触及地面;
17.4 “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18.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8.1 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规则18.2和18.3规定除外)。
18.2 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第三局之间应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
18.2.1 国际比赛项目;
18.2.2 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
18.2.3 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除非该国家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一间歇)。
18.3 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18.4 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
18.5.1 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规则18.2和18.3的规定除外)。
18.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8.2所述除外)。
18.6 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18.7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8.7.1 故意引起比赛中断;
18.7.2 故意改变球的速度;
18.7.3 举止无礼;
18.7.4 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8.8 对违反规则18.4、18.5或18.7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
18.8.1 警告;
18.8.2 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18.8.3 对严重违反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18.9 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反者的比赛资格。
19. 裁判职责和申述

19.1 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19.2 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19.3 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11)。
19.4 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19.5 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19.6 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9.7 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19.8 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9.9 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9.10.1 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9.10.2 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9.11 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9.12 裁判员应记录与18条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9.13 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附图

图A 球场 (见规则1.1)
图B 双打场地正常球速区标记 (见规则1.3)
图C 单打场地正常球速区标记 (见规则1.3)
图D 单打场地 (见规则1.5)
图E 球拍 (见规则5.1)
图F 发球 (见规则11.1.4)
附∶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打到17分,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

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
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
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
在裁判允许下,比赛中球员可要求喝水、擦汗或拖地。
休息时选手仅能留在场内,教练可在场边指导。

1.球场 2.网柱 3.球网
4.羽毛球 5.球拍 6.设备的批准
7.运动员 8.掷挑边器 9.计分
10.交换场区 11.发球 12.单打
13.双打 14.发球区错误 15.违例
16.重发球 17.死球
18.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9.裁判职责和申诉
附图
附∶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历史与发展

  羽毛球基本规则 羽毛球运动起源於1873年英国告罗士打郡(Gloucestershire)一条名叫Badminton的村落,这也是羽毛球运动英文名称的由来。

  起初,羽毛球运动并没有一致进行的形式,直至1877年在印度的喀拉蚩(Karachi)地区才首次制订了羽毛球运动的比赛规则。1893年,英国羽毛球协会成立,并重新修订和统一了羽毛球比赛的规则。直至1934年,国№羽毛球联会终於成立,成员国包括多个地区及国家。至於亚洲地区方面,亚洲羽毛球联会亦於1959年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成立。

  自1899年在英国举行的全英羽毛球锦标赛起,重要的国№羽毛球赛事相继出现,当中包括世界羽毛球个人锦标赛、汤姆斯杯(正式名称应为国№羽毛球挑战杯的男子羽毛球团体赛)、优霸杯(女子羽毛球团体赛)、苏狄曼杯(男女子羽毛球混合队№赛)及世界羽毛球格兰披治大赛等。不过直至1992年,羽毛球才正式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之一。

  至於香港方面,香港羽毛球总会亦於1934年成立,并於1936-37年度举办了第一届的香港羽毛球公开锦标赛。1977年,香港羽毛球总会还首次在港主办了第二届亚洲羽毛球锦标赛;自1985年起,还每年都在港举办香港羽毛球国际锦标赛。
  )打法类型:
  (一)单打的打法类型
  单打的打法是根据比赛者的个人技术特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条件而形成的技术打法,常见的大约有以下五种∶

  1、控制后场,高球压底

  从发球开始就运用高远球或进攻性的平高球压对方后场底线,迫使对方后退,当对方回球不够后时,以扣杀球制胜;或当对方疏于前场防守时,就可以以轻吊、搓球等技术在网前吊球轻取。轻吊必须在若干次高远球大力压住后场,对方又不能及时回到前场的基础上进行。这种打法主要是力量和后场的高、吊、杀技术的较量。对初学者,这是一种必须首先学习的基础打法。

  2、打四角球,高短结合

  在后场,以高远球、平高球和吊球,在前场则以放网前球、推球和挑球准确地攻击对方场区前后左右四个角落,调动对方前后左右奔跑,顾此失彼,待对方来不及回中心位置或回球质量差时,向其空档部位发动进攻制胜。这种打法要求进攻队员具有较强的控制球落点的能力和灵活快速的步法,有速度,否则难占上风。

  3、下压为主,控制网前

  主要通过后场的高远球、扣杀、劈杀、吊球等技术,先发制人,然后快速上网以搓、推、扑、钩等技术,高点控制网前,导致对方直接失误,或被动击球过网,被进攻队员一举击败的一种打法。通常也称“杀上网”的打法。这种打法是进攻型的打法,能够快速上网高点控制网前,速度耐力和力量耐力也要求较高。这种打法,体力消耗较大,如果碰上防守技术好的对手,体力就往往成为成败的关键因素。

  4、快拉快吊,前后结合

  以平高球快压对方后场两底角,配合快吊网前两角(或运用劈杀)引对方上网,当对方被动回击网前球时,即迅速上网控制网前,以网前搓、钩球结合推后场底线两角,迫使对方疲于应付,为前场扑杀和中、后场大力扣杀创造机会。这也是一种积极主动、快速进攻的打法。这种打法,要求运动员身体素质好,特别是速度耐力要好,技术全面熟练,而且还具备突击进攻的特长技术。

  5、守中反攻,攻守兼备

  以平高球和快吊球击向对方前后左右四个角落,以调动对方。让对方先进攻,针对进攻方打的高远球、四方球、吊球等,加强防守,以快速灵活的步法、多变的球路和刁钻准确的落点,诱使对方在进攻中匆忙移动,勉强扣杀,造成击球失误,或当对方回球质量较差时,抓住有利战机,突击进攻。这种打法要求队员具有攻中有守,守中有攻的控球和反控球能力,不仅应具备优良的速度耐力、灵活的步法、准确快速的反应和判断应变能力,更应具有顽强的拼搏精神和心理素质,这样才能在逆境和被动橘中保持沉着冷静,并奋起反击。

  我国羽坛名将韩健即是典型的这种打法。

  (二)比打的打法类型

  双打打法是根据双方的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伙伴的配合特点,经过长期训练而形成的。常见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前后站位打法

  此打法基本上是本方处于发球时所采用。发球的队员站位较前。当发球员发球后立即举拍封堵前场区,另一名球员则负责中场或后场的各种来球。前后站位法可充分运用快攻压网前搓、吊、推、扑技术,寻找空隙,一举打乱对方站位;或通过后攻前扑,后场连续大力扣杀,前场积极封堵,当回球在网附近时,一举给以致命打击。

  2、左右站位打法

  本打法基本上为本方处于接发球状态和受到下压进攻时所采用。对方发球或打来的平高球处于后场,接球方可从原来的前后站位立刻转换为左右站位,两人各负责左右半场区的防守,以平抽、平打压住对方后场底线两角,在对方扣杀球时也能以平抽反击或挑高远球至两底角,造成对方回球无力,一举扣杀或吊球成功。

  3、轮转站位打法

  在比赛中,攻守双方总是根据比赛的情况而不断地在前后站位和左右站位间相互变换。对于站位的变换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1)、发球或接发球时前后站位。当对方回击高球至后场偏一侧进攻时,位于前面的队员要直线后退,后方的队员看情况向侧移动,改换成左右站位。
  (2)、发球或接发球时处于左右平行站位。在发球后或在对击球过程中,一旦有机会进行下压进攻时,一名球员便快速上网封堵,另一人则快速移动到后场进行大力扣、吊、杀球,导致对方处于被动地位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badminton.co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3-21
规则21分制,每球得分,奥运项目有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
男单选手有点多,头号种子就林单,还有小将鲍春来,陈郁等,女单选手是谢杏芳,张宁,比较出名的,混双有郑波,高菱,前段时间有提议说把羽毛球从奥运会上除名,原因是只在亚洲流行
羽毛球的起源
14-15世纪时的日本 ,当时的球拍为木质,球是樱桃核插上羽毛做成。这种游戏时兴的时间不长便消失了。

18世纪时,印度的蒲那城,出现类似今日羽毛球活动的游戏,以绒线编织成球形,上插羽毛,人手持木拍 ,隔网将球在空中来回对击。

现代羽毛球运动诞生在英国。1873年,在英国格拉斯哥郡的伯明顿镇有一位叫鲍弗特的公爵,在庄园里进行了一次“蒲那游戏”的表演。因这项活动极富趣味性,很快就风行开来。此后,这种室内游戏迅速传遍英国,“伯明顿”(Badminton)即成为英文羽毛球的名字。

羽毛球运动约于1920年传入我国,解放后,得到迅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我国羽毛球队已跻身于世界强队之林。70年代,国际羽毛球坛是印尼与我国平分秋色。80年代,优势已转向我国,说明我国羽毛球运动已达 到世界先进水平。羽毛球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将设男、女单打和双打4项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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