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说明包括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
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名称的字数超过一行,回行时与冒号后面的第一个字对齐。附件超过1个的,应使用序号(
阿拉伯数字加圆点(如“附件:1.××××× ”),第2个附件的序号和名称与第1个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应与正文内的提法、附件本身的标题一致。
附件包括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参考资料等。一般情况下,每一个附件都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页放置。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2”);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应保持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