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那么这三十天包含假期吗?比如放了十天假,那么这十天算不算在三十天里?

另外,怎么证明自己提前三十天就书面提出离职了呢?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30天按自然日历计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的单方解除权,30天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不因放假、休息日、法定假日而顺延。
  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三点:
  一、30天未满,不得擅自离职。30天期限是给予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避免因单方解除合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因此,30天未满用人单位可以让劳动者离职,而劳动者不能擅离。劳动者擅离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二、避免把“书面通知”与“辞职申请”混淆,辞职申请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属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通知一定送达人力资源部。送达要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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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三十日是指日历天数,包括放假休息日在内。
递交辞职书时,叫收的人签个回执,一般不可能。可挂号快件寄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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