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你可以搜索一下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里面都有.
简单说几条:
1、一般的人涉及的民事案件,大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子有:起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我们这是超过500万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被告方是外国人的,还有如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2、法律规定是起诉立案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一般都是上被告家送达,能电话通知到法院的,也可以通知到法院,下落不明的要公告送达,如有明确地址或单位的,现在也有司法邮寄。
追问就是说法院会打电话通知对吗?如果我要求法院会把传票送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