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9
这就是我们中国的裙带关系,不用怕,如果派出所不管就再往上一级投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3
可以报警,由警方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殴打造成轻伤害以上伤情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1
闯入民宅殴打主人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后果严重时甚至是犯罪行为,该警察将其当成一般民事纠纷处理是不当的。
对于警察的不作为或徇私舞弊嫌疑,你可以往这几个部门求助:
1、警察或派出所的上级:所长(如果他不包庇自己的下级)、公安分局(如果它不偏袒自己的派出所)、市公安局(如果它也不偏袒自己的下级部门)
2、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市政府的法制办,可以受理你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当的复议申请
3、当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你对公安部门提起的行政诉讼,即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4、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有监督政府履行职责的权力
当然,维权是很难的,即使有门路也要费时间和精力甚至财力,中国和外国都一样,所以如果受害情况不很严重,就适可而止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