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赠与给儿子,但是以买卖形式过户的,房产证只有儿子一个人名字,这种情况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吗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出钱购买,只要过户形式是买卖,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呗
买卖形式过户不需要夫妻同时到场签字吗
追答只要有一人履行手续,便可以视作完成手续。因为在婚姻延续时间内采取买卖形式过户,因此,在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如果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判断
追答主要根据双方举证,对证据进行分析来判断。
为什么房产的人说属于共同财产,
还出示了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
追答父亲有木有说过分给儿媳
追问什么也没说,也没有协议,
只是买卖形式过户
因为我听说婚后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而儿媳没有到场,只是拿了身份证和结婚证
追答到法院问问。他们应该弄得清楚
买卖形式过户,不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