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赠与给儿子,但是以买卖形式过户的,房产证只有儿子一个人名字,这种情况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

父亲的房子赠与给儿子,但是以买卖形式过户的,房产证只有儿子一个人名字,这种情况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吗

父亲的房子赠与给儿子,本来是可以通过馈赠公证的形式后,既可以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又可以附上附加条件,注明房产只赠与儿子一人,这样即使儿子将来离婚,房产也不会被儿媳因离婚而分割。现在采用了买卖形式过户,在法律上不会被承认是赠与,即使房产证只有儿子一个人名字,房产也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追问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出钱购买,只要过户形式是买卖,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呗

买卖形式过户不需要夫妻同时到场签字吗

追答

只要有一人履行手续,便可以视作完成手续。因为在婚姻延续时间内采取买卖形式过户,因此,在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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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1
从形式上来看,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实质来看,父亲本意是把房子给儿子,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追问

那如果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判断

追答

主要根据双方举证,对证据进行分析来判断。

第2个回答  2014-03-11
属于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俩一起出钱买的才是追问

为什么房产的人说属于共同财产,

还出示了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

追答

父亲有木有说过分给儿媳

追问

什么也没说,也没有协议,

只是买卖形式过户

因为我听说婚后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而儿媳没有到场,只是拿了身份证和结婚证

追答

到法院问问。他们应该弄得清楚

第3个回答  2014-03-11
不属于的只是儿子的追问

买卖形式过户,不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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