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3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资方有错。
因为脾脏切除,所以产生了残缺。
因为住院50多天,所以问题很严重。
但是更重要的您没有讲:病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私了也是可以的,要价多少是您自己考虑的了。一般来讲,既然私了就不适合援引法律依据,您有一个心理价位和底线,心理价位是谈判的价位,底线则不能冲破。
第2个回答 2012-10-13
一、工伤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二、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第3个回答 2012-10-13
你好 你丈夫属于工伤 想私了的话要看公司的态度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的协商 你可以让你丈夫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几级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作出
第4个回答 2012-10-13
首先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赔偿规定,就知道应该给予多少赔偿金了,另外还可以根据公司重视安全,不想让事态扩大,如果你上报工伤,工地将要停工、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公司到时损失更大,所以可以多得到一些赔偿金。
第5个回答 2012-10-13
你这个可以让公司付医疗费,然后再找公司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