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2012年的简章,说体检参照《公务员一般标准》和《公务员特殊标准》,特殊标准明确说明人民警察适用特殊标准,那么,在视力方面裸眼要达到5.0;身高则至少168cm。
2.但在职位表中,对部分职位特别注明了身高和视力的要求,那么是否意味着未注明的没有要求,或者说可以参照“一般标准”?
3.经打电话向省监狱管理局咨询,说在视力方面任何岗位裸眼必须达到4.8。
4.在163贵州人事网有一篇文章《贵州省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介绍》中提到,人民警察对于身高和体重没有要求,仅仅对于体能测试有要求。由于体能测试有纵跳摸高这一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纵跳摸高达到标准,即便低于“特殊标准”的168cm也能通过?另外,有人知道这篇文章的出处吗?该种说法是否权威?
5.请有实战经验及对相关情况比较了解的同志进行详细回答,感谢!
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为不合格,除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外。
身高:摸高时,最矮情况的女生157CM、男生164CM摸高都过了。
特殊标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 联合发文的。文件编号:人社部发〔2010〕82号。
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以这个标准为准,因为身高限制是一种变相歧视,现在已经没有了。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职业要求:
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专业有:公安管理、公安法制、公安情报、犯罪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警务指挥战术、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交通管理、涉外警务、警犬等专业,具体可参照当地招警要求。
了解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公安应用写作、警务技能、公安科技常识;在射击、格斗、盘查、缉捕、堵截、解救人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方面有一定经验。
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身体健康。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参考资料:民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