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当兵可以享受学费补偿优惠政策;可以不再参加高中生士兵文化科目考试,就可参加军事职业能力考核选拔为军官、飞行学员选拔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1。在读大学生当兵入伍后,保留原学籍,退伍后可继续学习未完成的学业!
2。在校大学生在当兵服役期间由其入学前
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当地有关
义务兵 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3。退役后回原学校复学的,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应参照当地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 金标准为其发放一次性助学补助金。
4。退伍后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享受城镇义务兵退 役安置待遇;
5。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大学毕业生可以优先报名应征!
7。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大学
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 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
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免费上大学!
8。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9。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 优先录取。免试或优惠升学:
10。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 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
11。报考
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
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 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