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有什么传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7-13
  来安民间传说   苟滩的传说   过去,长山乡的下郢山荒人稀。   一年清明节,有个秀才进京赶考路过这里。他除了随身行李外,还带了一条狗。   秀才到下郢时已过中午,他找到一户人家,给了几钱银子,请主人炒两样小菜,备四两老酒,饱餐了一顿。饭后他谢过主人,重新上路。秀才酒量本来有限,走到野外经风一吹,便醉得不省人事了。   这天也该出祸。就在秀才醉倒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块坟地,坟地上烧纸钱剩下的灰烬火星没灭。那时正值春旱,山头上枯草又多,火星引着了枯草,火苗乘着春风,很快蔓延起来,眼看就要烧到秀才身边。   人说狗有灵性,一点不假。蹲在秀才身边的狗见火就要烧到它的主人,急得“汪汪”乱叫。它先用嘴去扯秀才的衣服,见秀才不醒,又跑到坟地里狂叫,见坟地里没有其他人,便回到秀才身边,望着主人哗哗落泪。忽然,它急窜起来往山坂子下面的一口小池塘跑去,见池塘里还有些水,便跳进水里打一个滚,然后回到秀才身边,把身上的水抖落到秀才周围的草地上,接着又返回池塘……如此反复多次,直到把秀才的衣服打湿。   不知过了多久,秀才醒来了,他坐起来一看,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身上的衣服全湿了?为什么周围许多草都被烧掉了,而自己身边的草没有被烧?他站起身来,看见自己的狗正躺在不远处。走近一看,狗已经死了,全身湿漉漉的。秀才这时全明白了……   秀才上京赶考,中了状元。为怀念狗的救命之恩,便在当年自己醉倒、也是埋狗的地方立了一块碑。于是,当地人们便把那里叫做“狗滩”。第二年春天,在埋狗的地方长出了很多枸杞,于是人们又称“狗滩”为“苟滩”。   “狮子灯”的传说   关于来安县独山乡的“狮子灯”,自古至今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县城的东南方向约30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很高的山,名叫独山。山上住着一对相亲相爱的狮子。它俩相依为命,形影不离地守在独山上,保护着山上的森林、果木以及周围的庄稼和老百姓饲养的牲口。因此,虎豹狼虫不敢骚扰。当地的老百姓把这对狮子尊为护山神狮。   一天,雄狮告别雌狮到一处仙山去赴会,临行前告诫雌狮不可离开独山一步,如果遭遇到什么灾难,就向南方大吼三声,便会亮起六团火光,自能得救。雄狮去后,雌狮始终没离开独山一步,日夜为独山周围的老百姓守护森林,保护牲畜,使人们安居乐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雄狮始终未归。雌狮在独山上终日哀鸣不已。周围百姓非常同情,不断地有人登山给它送吃的,可是,雌狮始终不吃不喝,老百姓无法,只有烧香祷告,为雌狮祈求平安。   一次,虎豹狼虫前来骚扰,雌狮奋力搏斗,咬死了老狼,赶走了豹子,只是那些老虎凶猛异常,雌狮虽拼命搏斗,但因势孤力单,眼看有性命危险。雌狮突然想起了雄狮的嘱咐,于是向南方大吼三声,突然,在山前出现了六团火光,上下翻飞,老虎见了,吓得立刻逃走。又过了一些日子,雄狮仍然未归,可怜的雌狮失去了伴侣,终于忧郁悲伤而死。   当地老百姓念及狮子有灵,守山有功,便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这一天,模仿着狮子的样儿,扎了六只狮子灯,围绕着独山舞弄,纪念这一对狮子。民间做会时,“狮子灯”也去赶会期,但奇怪的是,每次赴会回来,总是见到有一头狮子在独山摇头摆尾地迎接。而且,当地老百姓已经注意到,出灯时分明是六只狮子灯,而回来时却是七只狮子灯。对此,谁也不愿说破,但背后却议论。有的说是雄狮回来了,有的说是雌狮显灵跟着灯队去赴会的,还有人说独山是狮子宝地。所以,每年正月十五逢独山庙会,当地群众便玩起“狮子灯”,而且每次都是六只狮子灯,从古到今,一直没改变过。   营盘井与葫芦庄   兴隆乡王集东北角半里远处有个村庄叫营盘井,村名来源于村头路旁的营盘井。这口井大旱之年也未干过,庄里人至今还吃这口井里的水。为什么这口井叫营盘井呢?   宋朝太宗年间,杨六郎领兵挂帅,平定叛乱。当时有个叫孟良的占据着万山(万山下现有个孟郢)。万山山势陡峭,四周有又高又密的钢桔刺圩子,真是蛇头不入。杨元帅多次攻占不下,于是带领兵将后退15里,到王集这块地方安营扎寨,边操练兵马,边设法智取。   要攻破山寨,必须先毁钢桔刺圩子。要毁掉刺圩子只有用火攻。用什么办法火攻呢?六郎想来想去想到一条妙计。他发动士兵在葫芦庄(今高山村境内)这地方大种葫芦,葫芦收获后,取出种籽,用泥包起来,捏到箭头上。攻万山寨时,先从山下向山上刺圩子射带葫芦籽的箭。到第二年,葫芦籽萌发、生长,葫芦藤便爬满了刺圩子,最后刺圩子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葫芦。到了冬季,葫芦藤全部干枯,点火就燃。杨六郎抓住刮大风的晴好天气,发动兵将、弓箭手,在箭头上裹上棉花、蘸上油,点着火后向爬满枯葫芦藤子的刺圩子上发射。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熊熊大火烧得万山寨鬼哭狼嚎,结果将一个蛇都拱不进去的刺圩子烧为灰烬。杨元帅就这样一举攻下万山寨,收复了山大王孟良。   当年杨六郎在营地挖的水井,就是现在的营盘井;点种葫芦的地方现在叫葫芦庄。至今万山周围村庄还有用桔刺作圩子、做菜园笆的习惯。   来安“花红”   来安县的“花红”是出了名的,因为它在清朝嘉庆年间曾作为贡品,受到过仁宗皇帝的称赞。其实,花红原名叫林檎,称林檎为花红还有一段故事呢。   嘉庆年间,来安县出了个三品文官,他的名字叫吴棠,官拜东台御史。其人为官清廉,能体察民间疾苦,很受老百姓的爱戴。   这一年,吴棠的老母亲得痢疾病,请了许多名医治疗都不见效。老太太是个明事理的人,觉得自己的年事高了,如今又染上这种病,有碍儿子的公务,于是打定主意,要吴棠送她回来安老家。吴棠当然也知道老母的心事,虽然嘴里劝着留在京城治疗,但最后还是把老母送回了老家。   吴棠送母亲回到老家以后,吴棠的儿子吴球遵照父亲的嘱咐,找了个名叫“花红”的姑娘来服侍祖母。可是,老太太却很怪,一不准请郎中来治病,二不准去买药,三哩,自己也不吃饭,整日卧床不起,说是就等着那么一天了。花红姑娘人好心细,变着法子哄老太太,没天没夜地守候在老人家的床前,吃了不少辛苦。后来老人家被感动了,不再拒绝吃东西。   转眼到了七月,正是林檎上市的时候。花红姑娘配不配地买了一些回来,想给老太太尝尝。老太太见果子红里透亮,滴溜滚圆,很是好看,情不自禁地吃了两三个。谁知果子下肚后,觉得浑身舒畅,便问道:“花红姑娘,这果子是从哪里弄来的?”花红说:“是从集上买的,如果老太太觉着有味,不妨……”“好,我再吃两个”。老太大说着又吃了几个,边吃还边说着:“好吃,好吃!”花红姑娘见此情景便返回到集市上,拣那些个大皮红的,秤了几斤回来,侍奉老太太。   没想到吴老太太接连吃了几天林檎后,痢疾居然全好了,全家人的高兴劲简直没法形容。老太太忙叫孙子吴球到京城给吴棠送信,以免他在外地牵肠挂肚的。   吴球从来安买了几斤上等的林檎带到京城,见到父亲后,把前后经过说了一遍,特别讲了花红姑娘的功劳。吴棠听了激动地连呼:“花红姑娘!花红姑娘!”   第二天,吴棠早朝时将儿子带来的林檎献给仁宗皇帝,并讲述了花红姑娘服侍老母的经过。仁宗皇帝接果子在手把赏品味后连声说道:“啊,花红姑娘,此乃花红,来安花红也!”   从此,“花红”成了林檎的又一个名字。   杨二郎担山   杨二郎在没有成为上界之神以前,颇有些侠义之气。他性格豪放,好打抱不平,遇到事情敢做敢当。可是他和玉皇大帝攀上亲戚、当上神仙以后,就不象以前那么侠义了。我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是二郎当上神仙以前的事。   杨二郎是个四方游神,他对大地上西方山多、东方山少的现象很不满,认为造物主造地不公正,决心用双肩将西方的大山担一些到东方来,使大地到处都山环水绕,更加秀美。但是,二郎的这一行动违背了玉皇大帝的意志,玉皇大帝命令天兵天将捉拿杨二郎。   这一天,二郎正担着两座山在空中疾行,被上天的值日神发现了,于是天兵天将追击杨二郎不止。杨二郎是个很有本事的游神,根本不把天兵天将放在眼里。他毫不惊慌地一边担山疾走,一边大声斥骂天兵天将是玉帝的帮凶。   当时正值夏日的正午,二郎大汗淋漓、如焦似灼,口渴难耐。当他行至屯仓河上空的时候,看到身下银光闪闪的河水,更觉得喉咙冒烟。于是,他顾不得身后有追兵,从空中翩然飘落,将两座山搁在屯仓河两岸.然后俯下身子,在屯仓河中痛饮起来。当他喝足以后,抹抹嘴准备继续担山的时候,天兵天将追到了他的面前。二郎来不及担起山,急速向东方遁去。   二郎本来是要把那两座山担到东海边上去的,可是由于天兵天将的阻挠,把两座山丢在了屯仓河两岸。现在舜山乡东北部屯仓水库两岸的石鼓山和尖山,就是当年杨二郎所担的山。   鹅的传说   人们饲养的鹅,本来并不叫鹅。叫什么呢?这个谜儿别忙交底,先来讲个有趣的传说。   很早以前的一个清晨,有个渔夫在大雾迷漫的湖上捕鱼,无意之中捕捉了一只野物。这野物细长的脖颈扁嘴巴,头顶上长个红疙瘩,浑圆的身子白羽毛,矮脚短趾不分丫。论其长相,倒也惹人喜爱。只是野性很大,套在网里还不甘就擒,忽儿向天上腾飞,忽儿往水底潜游。直到拖上岸来,还扑打着翅膀拼命挣扎,大张着扁嘴想咬人。渔夫费了很大的周折,才将它捺入背篓,背到街上去卖。   “咦,不知道这个野物叫什么名字,我如何上街叫卖呢?”渔夫边走边想。忽听背篓里面“我哟,我哟”地叫,渔夫高兴了,你在自报家门呀,那就管你叫“我”吧!于是,渔夫便在街上南头走到北头、北头走到南头反复叫卖:   “卖我啰!哪个买我的?快来买我啊!”   人们听他如此叫卖,起初感到诧异,以为这个手提渔网肩挎鱼篓的人犯神经病呢!继而便有好事者问他:   “喂!你是卖什么的?”   “卖我!”   “卖你?买你回家干嘛?”   “不,不是卖我。是、就是卖我——”渔夫一时解说不清,连忙指指鱼篓补充道,“要卖的我在这里呢!”   “哦,我在鱼篓里面,快放下来让我看看我是什么东西!”   渔夫放下背篓,打开篓盖儿让众人围观。只见篓中之我:细长的脖颈扁嘴巴,头顶上长个红疙瘩,浑圆的身子白羽毛,矮脚短趾不分丫。“啊,这就是我呀!我就是这个样子!”围观者异口同声地说道。   这当儿有个好事者伸手去篓中摸我,不想我的野性发作起来,用那锋利如锯齿般的扁嘴紧紧地咬住那人手指不放,那人忍着疼痛挣脱开来,手指已是鲜血淋漓了,于是跟渔夫吵闹起来:   “你看你看,我把我咬成这个样子,你得给我医治伤口!”   “这能怪我吗?我让你来看我,没叫你来摸我呀。你来摸我,我不咬你吗?”   “你这人怎地不讲道理?我不知道我会咬我呀!你若不来卖我,我能被我咬吗?走,我跟你到衙门讲理去!”   说来也巧,正当他们拉拉扯扯争吵不休的时候,县官老爷路过此地,二人便喊冤告状。   县官老爷问:“你们两个都是干什么的?”   二人几乎同时回答:“我是来卖我的。”“我是来买我的”。   “什么卖我、买我?”县官老爷莫名其妙,“难道我也能让你们随便买卖的吗?”   “老爷有所不知,听我从头细说。”二人开始异口同声,旋即形成一对一句:   “我是来卖我的。”   “我是来买我的。”   “我让他来看我,他就伸手摸我。”   “我还没摸到我,我就咬到了我。”   “什么乱七八糟的!”县官老爷大发雷霆:“口口声声不离我、我,你们卖我、买我的时候,我在哪里……?”   二人又一齐指着鱼篓告诉县官:“我在这里呀!”   县官老爷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拨开人群,朝那鱼篓观看。只见篓中之我:细长的脖颈扁嘴巴,头顶上长个红疙瘩,浑圆的身子白羽毛,矮脚短趾不分丫。县官看后禁不住心头火起,大声喝道:   “胡说!这哪里是我?我就是这个鸟样?”   从此以后,人们再不管那野物叫“我”。因为“我”象“鸟”样,就把“我”、“鸟”二字并在一起叫“鹅”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4
你就是个传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