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没有迁走,拆迁了我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吗

如题所述

这和户口没有关系, 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
根据《新婚姻法》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9
这和户口没有关系, 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
根据《新婚姻法》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首先是不是按照人口补偿的?房子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是按照户口补偿的话,你是可以拿到补偿的,如果是按照面积补偿,有你的部分,你也是可以拿到补偿的,详细情况可以向英淇律师进行咨询!追问

房子没我的份,房屋安置费可能没有我的,但其他的我有吗?

追答

房屋的安置补偿为什么没有你的?房屋的补偿应该是有你的,可以向英淇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电话,18611213526

追问

因为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你说我还有吗?

追答

房子是婚前财产,这个很有可能就是没有的,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因为你说得情况不是很清楚,打电话详细咨询吧,18611213526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1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2016-09-07
没有追问

怎么律师说只要有户口在都有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