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市公明镇西田区,一家小型工厂只有百个人左右,进厂九个月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且厂方吵员工的方试,就是让我们自己辞工书,没有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不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