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后婚前的房产第一继承人应该是继母吗

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在我18岁的时候再婚并卖了原来的房子,和继母拥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已经娶妻生子,继母又病逝了,房产在父亲的名下。如今父亲准备再婚,也就是三婚,请问如果在父亲百年后未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这套房产的第一合法继承人应该是最后的继母还是儿子呢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按照《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一流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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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如果该房产为你继母的你父亲所购买,你父亲三婚时该房产就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假如你父亲去世,其财产的一半由你二继母和你共同继承,另一半你可以独立继承。追问

二继母已经去世了 那么第一继承人应该是我还是三继母呢

追答

我这里所说的二继母,就是指你父亲的第三个老婆以,也就是你所说的三继母。

追问

哦 也就是说 在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我有3/4的继承权 继母有1/4是吧

追答

对,就是这样,你继母只能继承你父亲一半财产的一半。也就是四分之一。

追问

哦 是这样啊 不是下面网友说的所有财产按继承顺序继承所有啊

追答

哪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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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03
如果是你父亲还没和你继母结婚前的,应该是可以的。 房产是你父亲的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3个回答  2012-08-03
你和继母都有权利继承,但要按比例继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父亲再婚,其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父亲的遗产,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
父亲留下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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