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属于地基与基础还是主体结构,还是单独的一个分部工程?

如题所述

属于地基与基础。

按照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划分,共计九个分部工程加上建筑节能计十个,没有设备基础分部。不管是钢结构基础还是混凝土基础,都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制定依据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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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01
按照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划分,共计九个分部工程加上建筑节能计十个,没有设备基础分部。不管是钢结构基础还是混凝土基础,都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5
设备基础还是属于主体结构基础的一部分,
算在主体结构的基础分部工程里面。
质检验收都是按主体基础验收时同时进行或统称在基础验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02
一、依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
1.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1.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含划分为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砼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砼、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1.3、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第4.0.4和4.0.5条:……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也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砌体结构、钢结构。
但本人认为这种划分原则与“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原则不尽相符。尤其是把地下部分的柱、墙、梁、板结构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不恰当。
二、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划分:
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并不包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工程,就连砼基础、砖基础都不包含在内。
2.2、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基础和砼基础是分别含在“砌体工程”和“砼结构工程”中。
2.3、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基于上述3条依据,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
至少不应该含地下部分的砼柱、墙、梁、板结构,甚至也不应该含砼基础、砌体基础。
三、本人观点:从字面意思和正常习惯来讲,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当含桩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砌体基础等,把与主体结构、砌体结构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础、砌体基础划分到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应该更合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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