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地基与基础。
按照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划分,共计九个分部工程加上建筑节能计十个,没有设备基础分部。不管是钢结构基础还是混凝土基础,都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制定依据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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