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法人不是我,之间也没有合同,法人有权转让我们的店吗?

如题所述

合伙做生意,之间没有合同约定,法人是没有权利私自转让店铺的。
法律分析
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应该写合伙合同。合伙合同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合同.这一合同具有确定合伙内部关系的重要作用,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相关法律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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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首先,合伙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是常见的多方法律行为的一种;
根据《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之相关规定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合同约定(如仅出资不经营)的情况,只是大家出钱出力的在一起做生 意,这种就是普通合伙 ,是以纯人合性的,即突出大家共同协商决定业务,不能任意单方处分;

其次,如果你们没有合同那对方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对外负责的,仅仅是代表行为(不会扩展其处分权能)。你们在合伙企业地位平等~~~其对共同合伙的资产和业务均没有单独的处分权利;

所以,如你们之间无口头或书面的协议约定,对方是不能单独转让你们合伙经营的店面的。不存在出资比例等问题的影响,对方是根本无权单独处分的。。。

【手书答案,希望有助~~烦劳支持】追问

我们是亲属之间合伙,也没有什么有效证据我们出资一半,法人有没有可能自己转让

追答

合伙性质本身就是讲究“义”字 ,即基于信赖利益在一起经营 。对方作为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其身份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是代表行为,你作为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具有同等权利;
你所关注的法人能否直接转让,答案是肯定不能! 理由如下:
1、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第4款规定:“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需要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有关合伙企业的一般事物,没有协议的要求一人一票过半数的表决方式 ,由于你们均占有1/2比例,所以都无法单独决定

【手书答案 希望有助~~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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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20
根据你的陈述合伙做生意的,没有合同。那么你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去查你们当初进行开业登记时的原始的登记资料,如果真的是像你所说的是合伙企业,当地的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时应该有原始资料的,这里面会有你们出资的比例的!找到了这个证据你就可以依据来主张你的权益!
所以法人一定要经过你们的同意才可以转让你们的店。这也提醒你以后合资做生意要签好合同。
第3个回答  2013-12-21
首先要确定你企业的形式?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

大部分合伙是办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无论是谁,只能转让其自己的股份,无权转让你的股份。

转让的股份,首先需要经过50%股份的通过,不通过的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购买,该股份可以转让给外人

也就是说表决超过50%,如果你不同意转让,可以,但必须把股权买过来,否则人家可以把自己的股权卖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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