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有效期?如果有,哪里明确的?要具体的法规。谢谢。

如题所述

  有效。
  《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6条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者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并不是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期限,就应该等该期限届满才能终止合同,业主大会才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在约定的期限未满前,如果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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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3
当然有有效期了,这是开发商与物业机构签订的,到期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5
法律条例很多都向着物业公司,让业主都败诉,法律法规真的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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