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东开店的保证金是可以退的。商家符合审批条件,京东将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将保证金余额退还至商家已验证支付保证金的公司账户中。
(1)若商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京东开放平台,须在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且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商家可向京东发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
(2)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满3个月,若商家符合审批条件(如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签字盖章完整、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京东将扣除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至商家已验证支付保证金的公司账户中。
(3)因出现违规行为或商家与京东签署平台协议中约定的被京东清退的商家店铺,保证金在清退时不予退还。
1、手机、电脑、数码、家电等商品质保期超过3个月的品类,须满足所有售出商品质保期届满的条件,详情可参考相关品类标准。
2、保证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银行收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商家承担,京东可从保证金余额中扣除。
3、若商家信息变更,需要根据变更情况的不同(如单纯账号变更、公司更名、公司注销等),按照京东的要求准备应提供的材料文件,并提前3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京东,否则因商家信息的变更而造成的支付失败、延迟、错误,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4、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规则。
5、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6、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7、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为试运行期,于2018年10月24日修订,于2018年10月31日起生效,规则与其他平台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参考资料:京东-京东开放平台保证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