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妾或者非正妻的嫔妃所生的孩子。
正室所生为嫡,妾室所生为庶,所谓“三妻四妾”是错的,因为“妻”只能有一个,中国古代的宗法制下,嫡庶尊卑有别,妾死后不能入宗族牌位,其子不能承袭爵位但是可以分得家产。在封建等级制度下,庶出的子女通常比嫡出的子女地位要低,而我们又称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为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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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分别为正妻一人,姬妾数人(妾还分为良妾、贱妾等),其它如通房等不限人数。正妻(亦成嫡妻)、继室(正妻早亡,或其它原因未生子女,可另立妻妾为继室),所生子女为“嫡出”,即正宗之意。
非正妻的嫔妃所生的孩子叫庶出,旁支也。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妾死后不列入宗族牌位,所生子女为"庶出"不可袭爵,但是可分得家族财产。若无嫡子,则可袭爵。而且立长、立嗣都是以男性为限,否认女性的继承权。
庶出在封建宗法制度下,非正妻的妃嫔所生的孩子叫庶出。
妃嫔有无名份,她的孩子都是庶出。
1、嫡子:古称正妻所生之子。
亦专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增韵。释嫡》:“正室曰嫡,正室所生之子曰嫡子。一曰嫡,敌也,言无可敌也。”
嫡子有继承父亲地位的权力,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庶子不能与之同日而语。
2、庶子:古称妾所生之了。亦指正妻所生除嫡长子以外其他儿子。
庶子的地位,较嫡子为低,不能承奉祖庙的祭祀和承袭父祖的地位。
3、基本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公羊传。隐公元年》)。
即:正妻之子,则立其长者,不论其贤能与否;如都是庶子,则看谁的生母身分高贵就立谁,而不论年龄。这叫“子以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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