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我5万块,已经先还了5千,我写了收条,他现在要还我余款,钱也给我了,我把他写的借条给他了,但是他称以前我写的5千的收条,弄丢了,请问这个收条对我以后有没有影响,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这个人很坏,他借的钱,要了多次才要到,我觉得是他故意不给我收条的,不像他说的弄丢了,收条是这样写的:今收到现金五千元人民币 我的名字,还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