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暑期工,做了不到一个月不做了,没有提前和主管说,主管和我说如果直接走的话要扣200快工资,要么再做一个礼拜,可是我不想再做了,而且本来工资就没有多少,扣了200就剩一点点了。我不知道我们主管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能不能讨回我的200块钱呢?
那我要怎么办啊?只能自己默默的哭泣么?
你到劳动局告他,劳动局也不会管,你没合同,他甚至不会承认你是他公司的员工。你还好,还只200. 你去网上看看 南边那带那些离职的员工被克扣了多少?
也许我就是南边的那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