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三中2016年2月学生死亡事件

如题所述

6月20日下午17时55分许,衡东县三名学生骑乘摩托车回家经过S315线衡东县甘溪镇明桥村8组地段时,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摩托车上两名女生死亡,摩托车驾驶员身受重伤。
6月20日,一年一度的中考刚结束,参加完中考的甘溪镇中心学校学生吴某骑着一辆女式摩托车搭乘同校初二女学生王某和郭某欲从学校返回家中,在行经S315线衡东县甘溪镇明桥村8组地段时,吴某加大油门企图从靠左边车道超过位于他前方的一辆白色皮卡车,结果与正在靠左车道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正面相撞,郭某遭到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王某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被送往衡阳附一医院,医生诊断为脑死亡。
据交警初步分析,摩托车上三人均未满18周岁,未取得驾驶证,不戴头盔且抢道行驶是事故起因之一,但具体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事故责任尚未划分。事故发生后,衡东县立即组织交警、教育等部门及镇、村干部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目前,衡东县交警大队对该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交警提醒: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对学生无证驾车等违章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要让未成年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骑摩托车上学,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纠正学生各种违章行为,共同维护学生人身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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