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房产证不能加母女的名字吗

安置房办房产证不能加母女的名字吗

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等同于房产过户流程,安置房的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的名字的。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加名字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加名字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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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8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是依据安置协议上面标注的名字来定。
所以,你想加名字,需要找当初签署安置协议的部门,重新办理一份新的安置协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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