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月29号提交辞职的,公司让我写辞职报告,我问了人事,说一般要一个月后走的,结果9号跟我

你好,我是2月29号提交辞职的,公司让我写辞职报告,我问了人事,说一般要一个月后走的,结果9号跟我说让我10号离职,让我办完手续之后,跟我说这个月保险要自己全部承担,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高人指点一下

1、单位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之后,是可以要求员工在一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办理离职的,这点是合法的。

2、单位要求员工本人承担所有的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社保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各承担各自的部分,如果单位扣了钱,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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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1
你一个月后再走,他们还会挑什么理吗追问

他们已公司不忙为由,让我第二天离职,我去社保局咨询了,按比率承担,但是我找人事说明她视而不见,你说克扣员工这几百块钱,是不是很可笑,平时人事主管跟我走的还挺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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