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廊坊市居住证的条件和材料: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流管站)办理。
三、居住证绿色通道业务:
对没有办理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在居住地已经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扩展资料
根据《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办理具有金融卡功能居住证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六条 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市政府——办理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市政府——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