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还没扣缴
介绍: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企业那边说缴过了,刚缴了11、12月的,说是已经到账了,因为明天要去办公积金贷款,所以必须保证公积金缴存到12月份,但是刚刚查自己的个人账户还是显示之前的余额,是不是公积金内网可以及时查到,我们这种外网就会有一定的时间差?
追答这种系统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的,是互联的,内外查都显示的一样。如果是刚缴11和12月份的,有可能是单位把数据交给代理银行了,钱也划过去了,但是银行未及时批量处理,钱还在大账上,没到每个人头上。你可以到公积金问问,如果公积金查不到,你就再等两天,如果还查不到,就到银行查查到底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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