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轻伤 经派出所调解赔款了 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打架致轻伤,经派出所调解赔款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公安机关调解权;只要能即时给付赔偿款就行,不需要再签其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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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6
轻伤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畴,罪名为故意伤害罪,受害人既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轻伤案件双方是可以庭外和解的,包括民事赔偿和自愿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派出所受案后居中调解不违背法律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7-26
无效。轻伤范围派出所是无权处置的。必须上报分局。已经触犯刑律,不光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这是派出所压着办的,非常可能会有问题。要小心。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一个定心丸,不要光听有效无效,要知道为什么。否则吃哑巴亏。
第3个回答  2012-07-26
有效。
第4个回答  20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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