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离婚呀!

如题所述

一、离婚有几种方法?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为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为诉讼方式,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怎样才能离婚呢?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注: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2、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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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8
离婚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是协议离婚,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孩子由谁抚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一天就办理完了。
《民法典》有要求30天的冷静期,包括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等流程。
二是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起诉状,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调解书,这样也比较快。
实在双方协商不到一块,可以让法院判决,尽力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如感情没有真正破裂,法院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请律师再行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7
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离婚的,然而,由于很多因素,也造成了现在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怎么才能顺利的离婚呢,根据法律规定,也是有法定步骤的。
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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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离婚协议,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的签订,很多时候是“意气用事”。特别是过错方,一时觉得理亏,在财产上会给对方作出较大的让步。而受害一旦“爽快”地答应离婚,并在家中签订好离婚协议。过错方在“冷静”之后,很可能就会反悔,拖着不去办理离婚登记,最后便要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也有的夫妻后来经过商谈,认为婚姻仍可继续维系,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由于离婚协议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不生效。在离婚协议中载明的财产分割方案,当然也不生效。特别是,有的当事者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后,再拿出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要求兑现,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为此,最好办法就是,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再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即便婚姻关系有可能修复,但在财产分割上,对于弱势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若以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时,便可依照当初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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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较近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登记到一方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少的当事人以为,在哪里办理的结婚登记,就必须回到哪里去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的现居所地即为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较近,则完全可以到该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在时间上当然是大大节省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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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作诉前离婚调解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双方分居较远,或者双方的经常居住地离各自户籍所在地都远,去哪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不方便。对于此类情形,双方可以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在该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办理诉前离婚调解。

诉前离婚调解,根据法院的工作量大上,有的当天就能办理,最迟的一般也能在一周以内安排。对于诉前调解,在立案时向立案法官说明,双方已达成调解,最好能在立案时附上双方的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这样,法院能及时的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并根据双方的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结婚证在证明双方离婚的事实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有了离婚调解书后,就没有必要再去办理离婚证了。
第3个回答  2022-01-24
法律分析:夫妻要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或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4个回答  2021-11-01
你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相对比较快速,协商不成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适用情形: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要求: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优点:速度快,费用省。

2.诉讼离婚:适用情形: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要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优点:适用范围广、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弊端:时间长、费用高,可能涉及诉讼费、评估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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