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A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此协议是否有效?或者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

员工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主要工作是帮助上市公司A进行产品外贸销售,员工有A公司企业邮箱,所有业务通过A公司名义进行邮件及对外联系(对外也宣称是上市公司A的员工)。请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A与员工签订的其他合同(如保密合同)是否有效:
1.B公司为上市公司A的子公司;
2.B公司不为上市公司A的子公司,但B的法人代表为A某中高层领导;

另外在保密合同中规定未选择保密年限则自动视为永久保密,且在保密补偿金中说明“补偿金已在平时工资奖金中发放”,这种要求员工以后永久保密但却不支付任何保密费的保密合同是否有效?员工离职后是否会受到此保密合同约束?

盼复!

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任何双方自愿平等,在合法和合情合理的前提下都有法律效力。但与B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与A公司保密协议,就某些方面有冲突的话,可后签的无效。
无论第一种情况有效,第二需要开授权的。
保密补偿金中说明“补偿金已在平时工资奖金中发放”,有这条就合理,也就有效了。是的,干嘛不选择年限呢?追问

B公司员工在为A公司工作前,B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出示与A公司的授权协议?或者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相关派遣到A公司的工作协议?

追答

如果你为A公司工作,期间并不涉及B公司相关业务,那就不需要A对B的授权或派遣协议。如果涉及就需要了。

追问

员工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一直以A公司员工的名义对外联系及操作销售业务,是不是这时候就默认员工也在A公司任职?员工与A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效?
另外无限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保密协议要求员工离职后仍永久保密,但协议中规定“保密补偿金已经在平时工资中发放”,离职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追答

那就看在A那有没有办理入职一类的手续了,这些仅是形式的东西。
“保密补偿金已经在平时工资中发放”离职后就没有义务在遵守保密协议,也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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