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我摔伤了脚,是骨折性粉碎型,休息了半年,半年时间动了两次手术,现在那家公司把我给炒了,我能跟他打官司要赔偿不?{我在那受不了一年,没有签合同}
我在那上班了一年,
可以与公司打官司!但你现在最首要的问题是先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申请认定工伤(通俗说的“三工”)。其核心是“工作原因”。要鉴定几级工伤,有个前提是先申请认定工伤。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提起工伤认定程序有点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的相关法规对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赔偿金额是法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你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先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公司不为你申请认定工伤,那你自己申请。(因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盖章的话,先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的双倍工资)。
过程有点漫长,但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提起仲裁、申请认定工伤等都是免费的!
个人观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