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公司向银行贷款签了信用额度1000万担保,签时什么都没搞清楚,公司倒了,银行说贷款200万,向我要?

说只要在这1000万额度、担保期内,贷款人什么时候贷款都可以,我是以自然人身份担保,是担保人之一,其他担保人都无能力,所以只有向我要,我也是个上班的,银行能叫我这没能力的人担保吗?我应该承担这责任吗?

其实你在担保之前,银行应该是要对你做调查的,包括抵押物等财产之类。
而且你作为自然人担保的额度是多少也未说明,因此你的责任就不大明确。
但有一点,如果当时你担保合同签字了,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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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31
挺同情你的,本来出于义气签了担保合同,就签个字,看似无足轻重,可一旦出问题,可是要真金白银代偿的
如果你们都签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区别你可以网上了解),则银行是可以向你们几位任何一人索偿的。不知道你朋友签了个人保证没有(一般,公司贷款,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是必须签个人保证的),若签了,银行可以向上述所有人追偿(连带责任担保,追偿顺序不分先后,关于份额,你有多少资产银行就可以追多少直至足额,总之,份额、顺序,银行可以随便确定)。
作为负责任的银行,一般会考察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不认签了反担保也没用。但既然你签了字,那叫你代偿也是合法合理。很残酷,但没办法
一提到担保,请务必谨慎,
顺便说下,银行为了业绩,有时候会把三个甚至多个毫无关联的小企业拉拢过来,说是联保联贷,看似提供了融资的新渠道,可贷款主体互相都不了解,银行才不去审慎调查呢,风险甚大
类似于你们几个自然人担保,银行想反正有这么多人,真出了问题,一个人追个几十万,也差不多了,道德素质低的从业人才不管你是否有代偿能力呢,不过也暴漏了银行的内部监管非常之弱,风险控制差。
第2个回答  2012-07-26
这个真有点麻烦,其他担保人都是做什么,担保协议之外还签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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