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8月11日11点十分左右把敲我们门的人打了,但当时什么事情都没有,然后我们出去吃饭了,听朋友说警察来了,不一会就走了,可能就是被打的人报警了。事隔2天,13号凌晨我男友亲眼见过他还什么事情没有的,当天下午5点左右,警察找到我们,去派出所录口供,对方貌似是找了人,等到十点左右,警察让我男朋友把左右东西交给我,然后将他拘留,差不多快晚上11点的时候,警察说让我找一个警察过来担保他,结果快12点的时候,警察朋友来了,结果人家说得找同一区的警察,所以得拘留到隔天上午等被打当事人来谈赔偿的事情,如果要赔偿是不是必须由法医来判定伤情?并且这个鉴定必须要事后24小时之内才有法律效应?逾期无效?、所以我男友现在还在派出所里被拘留,对方找了人是肯定的,否则不能这样,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现在是这样的情况,对方鼻子骨折,颈椎好像是错位,对方要5万赔偿,并且对方给负责案件的队长好处了,所以我男友认为黑吃黑,就一口回绝没有钱,在这24内对方申请了法医鉴定,警察当时说是对方提供的片子不清楚所以还没出结果从新鉴定,最后我男友被以治安拘留15天,14号下午被转拘留所,目前已拘留3天,后来我去派出所做笔录,警察说是对方因为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但是对方又在继续做鉴定,就想批为轻伤,
追答首先,鼻梁骨折的话,应该属于轻伤以上,这个被害者有权利申请再次伤情鉴定。这个属于他的权利,你没有权利干涉;
第二,如果你觉得伤情鉴定存在异议,那么你也可以申请再次伤情鉴定,一般以医院的诊疗书和X光片为依据进行鉴定;
第三,你不能说什么队长得了好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得了好处,你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县纪委告他。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他得了好处,那只是你的猜测。就算你猜测的可能正确,但是你没有证据去证明,那你也只是猜测。换句话说:“别人知道送礼,你为什么不知道送礼,你傻啊~~~~”
第四,你朋友从治安拘留所转到看守所,那么这类案件性质转为了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