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鲁滨孙漂流记》的摘抄,不少于800字,以下是要求

内容分别是“遇险上岛”“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和“救‘星期五’”,要全的!!跪求啊!!!不少于800字哦!!要原文!!

遇险上岛。

巨浪扑来,把我埋入水中二三十英尺深。我感到海浪迅速而猛力地把我推向岸边。同时,我自己屏住呼吸,也拼命向岸上游去。我屏住呼吸气得肺都快炸了。正当此时,我感到头和手已露出水面,虽然只短短两秒钟,却使我得以重新呼吸,并大大增强了勇气,也大大减少了痛苦。紧接着我又被埋入浪中,但这一次时间没有上次那么长,我总算挺了过来。等我感到海浪势尽而退时,就拼命在后退的浪里向前挣扎。我的脚又重新触到了海滩。我站了一会,喘了口气,一等海水退尽,立即拔脚向岸上没命奔去。但我还是无法逃脱巨浪的袭击。巨浪再次从我背后汹涌而至,一连两次又像以前那样把我卷起来,推向平坦的海岸。
这两次大浪的冲击,后一次几乎要了我的命,因为海浪把我向前推时,把我冲撞到一块岩石上,使我立即失去了知觉,动弹不得。原来这一撞,正好撞在我胸口上,使我几乎透不过起来。假如此时再来一个浪头,我必定憋死在水里了。
好在第二个浪头打来之前我已苏醒,看到情势危急,自己必为海水吞没,就决心紧抱岩石,等海水一退,又往前狂奔一阵,跑近了海岸。后一个浪头赶来时,只从我头上盖了过去,已无力把我吞没或卷走了。我又继续向前跑,终于跑到岸边,攀上岸上的岩石,在草地上坐了下来。这时,我总算脱离了危险,海浪已不可能再袭击我了,心里感到无限的宽慰。
我现在既已登上了陆地,平安上岸,便仰脸向天,感谢上帝令我绝处逢生,因为几分钟之前,我还几乎无一线生还的希望。现在我相信,当一个人像我这样能死里逃生,他那种心荡神怡,喜不自胜的心情,确实难以言表。我也完全能理解我们英国的一种风俗,即当恶人被套上绞索,收紧绳结,正要被吊起来的时刻,赦书适到。这种情况下,往往外科医生随赦书同时到达,以便给犯人放血,免得他喜极而血气攻心,晕死过去:狂喜极悲,均令人灵魂出窍。
我在岸上狂乱地跑来跑去,高举双手,做出千百种古怪的姿势。这时,我全部的身心都在回忆着自己死里逃生的经过,并想到同伴们全都葬身大海,唯我独生,真是不可思议。
因为后来我只见到几顶帽子和一顶便帽,以及两只不成双的鞋子在随波逐流。
我遥望那只搁浅了的大船,这时海上烟波迷茫,船离岸甚远,只能隐约可见。我不由感叹:"上帝啊,我怎么竟能上岸呢!"我自我安慰了一番,庆幸自己死而复生。然后,我开始环顾四周,看看我究竟到了什么地方,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建房定居。

首先,我感到目前居住的地方不太合适。一则因离海太近,地势低湿,不大卫生;二则附近没有淡水。我得找一个比较卫生,比较方便的地方建造自己的住所。
我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了选择住所的几个条件:第一,必须如我上面所说的,要卫生,要有淡水;第二,要能遮荫;第三,要能避免猛兽或人类的突然袭击;第四,要能看到大海,万一上帝让什么船只经过,我就不至于失去脱险的机会,因为我始终存有一线希望,迟早能摆脱目前的困境。
我按上述条件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发现在一个小山坡旁,有一片平地。小山靠平地的一边又陡又直,像一堵墙,不论人或野兽都无法从上面下来袭击我。在山岩上,有一块凹进去的地方,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山洞的进口,但实际上里面并没有山洞。
在这山岩凹进去的地方,前面是一片平坦的草地,我决定就在此搭个帐篷。这块平地宽不过一百码,长不到二百码。
若把住所搭好,这块平坦的草地犹如一块草皮,从门前起伏连绵向外伸展形成一个缓坡,直至海边的那块低地。这儿正处小山西北偏北处,日间小山正好挡住阳光,当太阳转向西南方向照到这儿时,也就快要落下去了。
搭帐篷前,我先在石壁前面划了一个半圆形,半径约十码,直径有二十码。
沿这个半圆形,我插了两排结实的木桩;木桩打入泥土,仿佛像木橛子,大头朝下,高约五尺半,顶上都削得尖尖的。
两排木桩之间的距离不到六英寸。
然后,我用从船上截下来的那些缆索,沿着半圆形,一层一层地堆放在两排木桩之间,一直堆到顶上,再用一些两英尺半高的木桩插进去支撑住缆索,仿佛柱子上的横茶。这个篱笆十分结实牢固,不管是人还是野兽,都无法冲进来或攀越篱笆爬进来。这项工程,花了我不少时间和劳力,尤其是我得从树林里砍下粗枝做木桩,再运到草地上,又一一把它们打入泥土,这工作尤其费力费时。
至于住所的进出口,我没有在篱笆上做门,而是用一个短梯从篱笆顶上翻进来,进入里面后再收好梯子。这样,我四面都受保护,完全与外界隔绝,夜里就可高枕无忧了。不过,我后来发现,对我所担心的敌人,根本不必如此戒备森严。
我又花了极大的力气,把前面讲到的我的全部财产,全部粮食、弹药武器和补给品,一一搬到篱笆里面,或者可以说搬到这个堡垒里来。我又给自己搭了一个大帐篷用来防雨,因为这儿一年中有一个时期常下倾盆大雨。我把帐篷做成双层的;也就是说,里面一个小的,外面再罩一个大的,大帐篷上面又盖上一大块油布。那油布当然也是我在船上搜集帆布时一起拿下来的。
现在我不再睡在搬上岸的那张床上了,而是睡在一张吊床上,这吊床原是船上大副所有,质地很好。
我把粮食和一切可能受潮损坏的东西都搬进了帐篷。完成这工作后,就把篱笆的出入口堵起来。此后,我就像上面所说,用一个短梯翻越篱笆进出。
做完这些工作后,我又开始在岩壁上打洞,把挖出来的土石方从帐篷里运到外面,沿篱笆堆成一个平台,约一英尺高。这样,帐篷算是我的住房,房后的山洞就成了我的地窖。

养牧种植。

现在正是十一、十二月之间,即将收获大麦和稻子。我耕种和施肥的面积不大,因为,上面说过,我所有的种子每样只不过半斗,而又因第一次在旱季播种,把播下去的种子完全毁了。但这一次却丰收在望。然而,我突然发现,庄稼受到好几种敌人的威胁,而且这些敌人简直难以对付。全部收获又将丧失殆荆首先,就是山羊和像野兔似的野物。它们尝到了禾苗的甜味后,等禾苗一长出来,就昼夜伏在田里,把长出地面的禾苗吃光,禾苗根本就无法长出茎秆来。
除了做个篱笆把庄稼地围起来,我想不出其他办法。我花了大量艰苦的劳动,才把篱笆筑好。尤其吃力的是,我必须很快把篱笆建成。好在我种子不多,因而耕种面积也不大,所以不到三星期我就把庄稼地围起来了。白天,我打死3只野物;晚上,我把狗拴在大门外的一根柱子上,让狗整夜吠叫,看守庄稼地。不久,那些敌人就舍弃了这块地方,庄稼长得又茁壮又好,并很快成熟起来。
在庄稼长出禾苗时,遭到了兽害;而现在庄稼结穗时,又遇到了鸟害。一天,我到田里去看看庄稼的生长情况,却发现无数的飞禽围住了我那块小小的庄稼地,飞禽种类之多,简直数不胜数。它们围着庄稼地,仿佛等我走开后就可飞进去饱餐一顿。我立刻向鸟群开了枪(我外出时是枪不离身的)。
枪声一响,我又看到在庄稼地中无数的飞禽纷纷腾空而起,而刚才我还没有发现在庄稼地中竟也潜伏着这么一大群飞禽。
这使我非常痛心。可以预见,要不了几天,它们就会把我的全部希望吃个精光。我将无法耕种任何庄稼,到头来只好挨饿,而我又不知如何对付这些飞禽。但我决心不能让我的庄稼白白损失,即使整天整夜守着也在所不惜。我先走进庄稼地看看损失的情况,发现那些飞禽已糟蹋了不少庄稼,但大麦和稻子还都在发青期,所以损失还不大。假如我能把其余部分保住,还可能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我站在庄稼地旁,把枪装上弹药。当我走开时,我清楚地看到那些偷谷贼都停在周围的树上,好像专等我走开似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我慢慢走远,假装已经离开。一旦它们看不见我了,就立即又一个个飞进庄稼地。见此情景,我气极了。等不及让更多的鸟飞下来,我就走到篱笆边开了一枪,一下子打死了三只。因为我知道,它们现在所吃掉的每一颗谷粒,几年后对我来说就是一大斗。鸟给打死了,这正是我所期望的。我把打死的鸟从地里拾起来,用英国惩治恶名昭著的窃贼的办法,把它们用锁链吊起来,以警效尤。真想不到,这个办法居然十分灵光。从此以后,那些飞禽不仅不敢再到庄稼地来,甚至连岛上的这一边也不敢飞来了。在那些示众的死鸟挂在那儿期间,附近连一只鸟都看不见。
不用说,这件事使我很高兴。十二月底,是一年中的第二个收获季节,我收割了我的庄稼。
要收割庄稼,就得有镰刀;可是我没有,这就难为我了。
无奈之中,只得用一把腰刀来改做;这种腰刀是我从船上的武器舱中取出来的。好在第一次收成不多,所以割起来也没多大困难。而且,我收割的方法也非常独特:只割下麦穗或稻穗,把茎干留下来。我把穗子装进自制的大筐子里搬回家,再用双手把谷粒搓下来。收获完毕后,我发现原来的半斗种子差不多打了两斗稻和两斗半多的大麦。这当然只是我估计估计罢了,因为当时手头根本就没有量具。
这对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我预见到,早晚有一天,上帝会赐给我面包吃。可是,现在我又感到为难了。因为我既不知道怎样把谷粒磨成粉,甚至根本不知道怎样脱谷,怎样筛去秕糠;即使能把谷粒磨成粉,我也不知道怎样把粉做成面包;即使做成了面包,也不知怎样烤面包。另外,我想多积一点粮食,以保证不断供应。为此,我决定不吃这次收获的谷物,而是全部留起来做种子,待下一季再播种。同时,我决定用全部时间全力研究磨制面粉和烤制面包这一艰巨的工作。

救星期五。

正当我观望的时候,从望远镜里又看到他们从小船上拖出两个倒霉的野人来。这两个野人大概是他们事先放在船上的,现在拖上岸来准备屠杀了。我看到其中一个被木棍或木刀乱打一片,立即倒了下去。接着便有两三个野人一涌而上,动手把他开膛破腹,准备煮了来吃。另一个俘虏被撂在一边,到时他们再动手拿他开刀。这时,这个可怜的家伙看见自己手脚松了绑,无人管他,不由起了逃命的希望。他突然跳起身奔逃起来;他沿着海岸向我这边跑来,其速度简直惊人。我是说,他正飞速向我的住所方向跑来。
我得承认,当我见他朝我这边跑来时,着实吃惊不小;因为我认为,那些野人必然全部出动来追赶他。这时,我看到,我梦境中的一部分开始实现了:那个野人必然会在我城堡外的树丛中躲起来。可是,梦境中的其余部分我可不敢相信--也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他,也不会发现他躲在树丛里。我仍旧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后来,我发现追他的只有三个人,胆子就大一点了。尤其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比追他的三个人快得多,而且把他们愈甩愈远了。只要他能再跑上半小时,就可完全摆脱他们了。这不由使我勇气倍增。
在他们和我的城堡之间,有一条小河。这条小河,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曾多次提到过;我把破船上的东西运下来的时候,就是进入小河后搬上岸的。我看得很清楚,那逃跑的野人必须游过小河,否则就一定会被他们在河边抓祝这时正值涨潮,那逃跑的野人一到河边,就毫不犹豫纵身跳下河去,只划了三十来下便游过了河。他一爬上岸,又迅速向前狂奔。后面追他的那三个野人到了河边。其中只有两个会游水,另一个却不会,只好站在河边,看其他两个游过河去。又过了一会,他一个人就悄悄回去了。这实在救了他一命。
我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他们至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我要找个仆人,现在正是时候;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一个帮手哩。这明明是上天召唤我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我立即跑下梯子,拿起我的两支枪—-前面我已提到,这两支枪就放在梯子脚下。然后,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向海边跑去。我抄了一条近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仿佛对我也很害怕,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同时慢慢向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迎上去。等他俩走近时,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在地。我不想开枪,怕枪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即使隐隐约约听到了,他们也看不见硝烟,所以肯定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仿佛吓住了。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当我快走近他时,见他手里拿起弓箭,准备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枪,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这可怜的家伙虽然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并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但却给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既不进也不退,看样子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
我向他大声招呼,做手势叫他过来。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几步停停,又走几步又停停。这时,我看到他站在那里,混身发抖。他以为自己成了我的俘虏,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我又向他招招手,叫他靠近我,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好像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并一再用手招呼他,叫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着地面,又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好像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我把他扶起来,对他十分和气,并千方百计叫他不要害怕。但事情还没有完。我发现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他刚才是给我打昏了,现在正苏醒过来。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表示他还没有死。他看了之后,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当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准备射击。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可以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后来我了解到,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
但是,最使他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我也打着手势,竭力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他走到那死人身边,简直惊呆了。他两眼直瞪瞪地看着死人,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想看个究竟。他看了看枪眼,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里穿了个洞,但血流得不多,因为中弹后人马上死了,血就流到体内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我用手势告诉他,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追上来。
他懂了我的意思后,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会发现踪迹。我打手势叫他照办。他马上干起来,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刚好埋一个野人。他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盖好。接着又如法泡制,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我估计,他总共只花了一刻钟,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然后,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因为在梦里,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树丛中躲起来的。
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了他点水喝。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他吃喝完毕后,我又指了指一个地方,做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那儿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觉。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
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但并不显得粗壮。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他五官端正,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不像羊毛似地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他的皮肤不怎么黑,略带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黄金褐色的,令人生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的,油光乌亮,令人爽心悦目,劫难以用言语形容。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的嘴形长得也很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齿又平又白,白得如同象牙。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见到我,立刻向我奔来,爬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这样做之后,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终身做我的奴隶,为我效劳。他的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我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不久,我就开始和他谈话,并教他和我谈话。首先,我告诉他,他的名字叫"星期五",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这样取名是为了纪念这一天。我教他说"主人",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我拿出一个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给他。我先喝给他看,并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看。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叫他学我的样子吃。他马上照办了,并向我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纯手打。望采纳。追问

我真的是不信你这是、、手打的、、

追答

有一点不是。大部分是。但是都是原文。大部分我对着书看了一下。
我买的有书阿亲。

追问

我也有买书好不好、、

追答

k那你自己抄呗,问什么问。还不给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1
鲁滨孙飘流记》
(英国)笛福 著
鲁滨孙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个“体面人家”。父亲要他过“安定和富裕”的中产阶级生活,但他从幼年起,脑子里便充满遨游四海的愿望。一六五一年,他私自离开了家庭,经过一番海上的历险到了伦敦,他从那儿购买了一些廉价的货物,假珠子、玩具、刀子、剪子、玻璃器皿等到非洲经商,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资,获得盈利几十倍。
当他第二次再度往非洲经商时,他遇上了海盗,成了摩尔人的俘虏。他被带到摩洛哥西岸的萨利城,充当一名海盗头子的奴隶。但他尽量博得主人的欢心和信任。在一次奉命出海捕鱼时,他驾小艇逃跑了,还带走了海盗的小奴仆佐立。
鲁滨孙在海上航行了十天。遇到了一艘开往巴西的贩卖黑人的葡萄牙船。他要求搭乘这艘船,并把小奴隶佐立卖给了船主。抵达巴西后,他买了一块土地,经营起烟草和甘蔗的种植业来。这样,他过了四年平稳的生活。后来,他为了扩展种植园,又和人合伙到非洲去贩卖黑人。
他们的船航行在南美洲洋面,突然刮起一阵大风暴,海船被打翻了。他和海员乘小艇逃生,又被风浪吞没。海员们都葬身海底了,他只身被潮水推向岸边,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上岸后,他身上除了一把小刀,一支烟斗,一小盒烟叶外,别无长物了。这时,天已下来了,他怕遭到野兽的袭击,便爬上一棵大树,度过了艰难的一夜。
第二天,他看见那只他乘坐的残破的大船,夜里已被潮水托起水面。他便打算到船上去,把有用的东西搬下来。他泅水过去,在船上找到了粮食、火药和木匠箱子。他又把船上的木板拆下来搭了个木排,把有用的东西一一运回岛上。这样他来回运了十一趟。
鲁滨孙登上岛上的山头,察看海岛四周的地势。他发现这是个孤岛,四周是茫茫的大海。除了在岛上生存下去,要找到别的出路是不可能的了。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优良的地势,作为自己居住的地点。在这儿,既符合卫生条件,又可以防止烈日曝晒;还可以看到海,观察有否过往的船只。他把船帆当作帐篷支了起来。在一块凹进去的岩石下挖了个洞。为了防备野兽,他还砌了堵墙,外加木栅栏,用一架短梯搭在墙上出入,他把自己的住家叫做“城堡”。接着,他做了桌子和椅子,埋藏了火药。为了怕忘了年、月、日,他用刀子在一根木桩上刻上记号。然后他又细细比较了流落到荒岛来的坏处和好处。认为自己能在死里逃生,而且在破船上找到这么多有用的东西便是最大的幸运。他开始写起日记来。
荒岛上有不少的野山羊。鲁滨孙除捕食外,还饲养了一些,以便将来弹药用完后有牲畜可吃。一次,他把船上装饲料的布袋抖干净。雨季时,竟在石缝中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鲁滨孙欢喜欲狂,认为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保命之物。到收成时,他把种子一颗颗保存起来,以便明年扩大种植。
在海岛的另一边,他发现了一片风光秀丽的坡地。那儿有许多椰子树、桔子树、柠檬树和橙子树。还有结实累累的葡萄。他怀着喜悦的心情眺望着,心想:“这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我是这地方的无可争辩的君主,对这地方具有所有权。我还可以把它传给子孙,象一个英国的领主一样。”他把柠檬采摘回家,把葡萄挂在树上晒干,以作为雨季的食粮。他还在这里搭了个茅屋,四周同样围上木篱笆。他把这地方称作自己的“别墅”。
在荒岛的海滩上,鲁滨孙还发现了许多鳖和飞禽。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自己的食物。他又捉到了一只鹦鹉,教会它说话,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波儿”。
鲁滨孙进行农业耕种。但他没有犁翻地,也没有锄头。他便用木头劈成铲子模样进行掘地。麦子长出后,遭到山羊和鸟儿的糟蹋。他花了三星期的时间,把麦地围上篱笆,并把船上带来的一只狗,拴在木桩上吓山羊。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大米、两斗大麦。他又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另外,鲁滨孙还用羊皮做了一把伞以便雨天出入。他认为:“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生活到第六年,鲁滨孙造了一只独木船,又挖了一条六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取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他说:“虽然我在这件事上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却从来没有吝惜过我的劳力”。他驾着这只独木船,绕着海岛划行,以视察他的“岛国”。后来,他储存的火药渐渐减少了。他便挖掘陷阱捕羊,把捕到的山羊象十七世纪英国人圈地那样,用木栅栏把它们圈起来。在圈地内让它们自由觅食和繁殖。几年后,他的羊群发展到四十三只,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他又给自己缝制了山羊皮帽子和短外衣,编制了篮框。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应有尽有了。
生活到第十五年,鲁滨孙在海边地上发现了一个野人的足印。他吓坏了。几天之内都没睡好,也不敢贸然外出。他害怕被野人吃掉。不久,他又在海滩上发现一堆被吃剩的人骨头,这使他更加忧虑,说明野人曾成群结队来过这荒岛上。
一天清晨,他看见海岸上有一片火光。在火光中,一群裸体的野人正围成一圈在跳舞,当他们跳累后,便开始宰食俘虏。幸好,这批野人没有深入到岛的内地来。当潮水退时,他们便驾着独木舟走了。鲁滨孙的生活不那么平静了。虽然他在一只失事的西班牙船上,得到一些生活补给,但他心里老是忐忑不安。一方面,他害怕野人;另一方面,他又想捕到一个野人来做他的助手。
有一回,海上来了五只独木船。大约有二、三十个野人登了岸。这批野人又到岛上来举行人肉筵席。鲁滨孙自知不敌,躲在他的“城堡”里。但他作了充分的准备,给每把枪都上好了弹药,十分警惕的注视着。忽然,他看到一个被俘的野人挣脱了捆绑,向他所在的方向跑来。另一群野人在后面追赶。逃跑的野人游过了一条小河。这时,追赶的野人只有两人过了河,其余的都返回去了。鲁滨孙看到这是个好机会,他出其不意地迎了上去,掩护了逃跑的野人,把两个追来的野人打死了。
这位被营救的野人是个“眉目清秀、修短合度的汉子,四肢长的又直又结实”。他对鲁滨孙感恩戴德。鲁滨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以纪念在星期五这天,搭救了他。鲁滨孙教他学英语,并差使他干农活,极力把他培养成一个对自己“有用的助手”。鲁滨孙还将宗教意识灌输给他,教他读《圣经》。三年后,星期五便成了“一个很好的基督徒”了。
星期五告诉鲁滨孙说,他家乡有十五个西班牙人。他们是在一次海船失事后,逃上岸的;他们和当地居民相处得很好。于是,鲁滨孙准备到星期五居住的大陆去,他们一同挖制了一条大的独木船。正当这时候,海上又来了一批野人,要在岛上宰食俘虏,其中有一位是欧洲人。鲁滨孙见到自己的同胞被俘,怒火中烧,便和星期五一同前去营救。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鲁滨孙等用火药枪等武器杀伤、打死二十一名野人。在野人欲宰食的俘虏中,没料到竟有一名是星期五的父亲(他是在一次野人部族的战斗中被俘的)。现在经鲁滨孙营救,使星期五父子重逢,他们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
岛上有了新的居民。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被营救的西班牙人。鲁滨孙感到:“我不断地带着一种高兴的心情想到我多么象一个国王。第一,全岛都是我个人的财产,因此我具有一种毫无疑义的领土权。第二,我的百姓完全服从我;我是他们的全权统治者;他们的性命都是我救出来的。”他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由于考虑到去星期五的家乡有危险,他便派星期五的父亲和那位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的西班牙人接到岛上来。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船上的暴徒劫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孙的小岛开来。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鲁滨孙便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父亲和西班牙人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归国。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鲁滨孙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鲁滨孙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刚好这天和他从摩尔人那里逃出的日子相同。前后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次年七月,他回到英国。
鲁滨孙回国后,父亲已去世了。人们以为他已死在外面,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财产。后来他到里斯本,去打听他在巴西经营的种植园的情况。结果是他的种植园十分兴旺发达。每年有一千镑的收入。合股人也很公正,知道他还活着,便给他寄了一笔钱来,并欢迎他到巴西去接收产业。
鲁滨孙从里斯本归国。因走旱路,在法国边境山地遇到了狼群,他和星期五及向导击毙了六十多条狼。回到英国,他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并卖掉了巴西的产业,成为巨富。
几年后,鲁滨孙的妻子死了,他的冒险心理又活跃起来。于是在一六九四年,他搭船外出航海,并回到了他开垦过的海岛。这里已有了新的发展,被星期五的父亲接来的西班牙人成了岛上居民的主体。他们几度和加勒比部族的野人作战,俘虏了一批男人和女人作为奴隶。现在岛上已有二十来个孩子了。鲁滨孙给他们留下了一批日用品,又把土地均分给每人一份,而他自己则保留了财产所有权。后来,他又给他们送去一条帆船、七个妇女和五头母牛。

我就打那么多了,希望对你有用吧追问

同志,你这是原文吗?????而且前几段没用、、、

追答

不是原文啊。。。差不多的意思了,这是以前打的

追问

我要原文,这是假期作业,我会被老师宰了的!!

追答

但是,这些都是文章的意思啊,原文里面的细节就这些啊,建议你看下先,而且其实意思就那么多,那大概知道就好了,我上面这些都是文章的精华

追问

其实我已经写完捏、、木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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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13
同志,你直接给我打电话就好了,还悬赏这么高、、又在拼命做任务吧,我给你发过去了,我待会设一个问题,把分还给你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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