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带一女儿与女方结婚,女方未结过婚没有孩子。。他们的孩子算第一胎吗?还能生几个孩子?家是山东的

如题所述

计划生育政策,这算第二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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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6
问题很好回答,孩子是属于第一胎,他们夫妇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九款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在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女方未婚没有生育过子女,这项规定你们夫妇是符合的,可以依法向计生部门递交生育申请!!
注意:一定要在怀孕前依法向计生部门递交生育申请,等计生部门审核通过后依法怀孕生子。如果实在怀孕后才向计生部门递交申请,计生部门是不予受理的,那么就属于计划外怀孕,是要缴纳罚款的!!!
回答完毕,如有疑问请继续追加!!!追问

除了男方带的那个女儿,他们还能再生几个?

追答

我说的不清楚吗??只能合法的生育一个子女!!!加上男方再婚前那个子女,一共两个子女!!
计划生育的政策是严格控制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所以除了男方带的那个女儿,他们夫妇只能在合法的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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